2021年度
珙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1月1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8
附件1 20
附件2 27
第五部分 附表 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8
二、收入决算表 28
三、支出决算表 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 实施;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 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 展。
2.负责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3.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 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 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 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边缘易致贫户监测、突发困难户监测,并做好“三类”人群的产业发展、项目提升;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产业发展的巩固提高,完成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成效显著县、先进乡镇、重点帮扶村评审工作;合理规划布局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规划5年过渡期后评估实施方案等工作。
珙县乡村振兴局(本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纳入珙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珙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401.9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89.35万元,下降29.1%。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收入总计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40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3.94万元,占9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万元,占0.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9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6万元,占2.05%;项目支出12658.36万元,占97.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01.9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089.35万元,下降29.1%。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2.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22.2万元,下降26.32%。主要变动原因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门纳入整合的资金量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2.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97万元,占0.12%;卫生健康支出(类)5.4万元,占0.0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2198.65万元,占98.52%;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36.7万元,占1.1%;金融支出8.2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18.22万元,占0.1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82.14万元,完成预算99.8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45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45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6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检查、督查、项目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该公务用车在2021年12月已按处置程序进行公开拍卖。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后评估、第三方评估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4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脱贫攻坚后评估接待支出0.8万元,其他督导检查接待支出0.1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珙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1万元,比2020年增加19.1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后评估检查、第三方脱贫攻坚检查评估,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检查、督查、调研使单位经费运行增加。
2021年,珙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珙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2021年11月拍卖),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乡村振兴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库区移民生活补助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用于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政运行。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脱贫户发展生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扶贫事业机构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支出资金。
2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农村基础设施交通建设资金。
21.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发展支出(项):指扶贫保险、住房安全保险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保障职工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珙县乡村振兴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发展规划股、成果巩固股、产业推进股、乡村治理股;设立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 实施;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推进全 县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工作,推动城乡融合发 展。
2.负责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3.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 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 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 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编制总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职工13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4人,工勤1人,缺编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入总计12401.9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2382.1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制度规定,逐步建立“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实行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统计、排序并通报,项目执行进度较差的股室要及时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管理,及时公开评价信息,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达到最大效益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目的。
自评质量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5分。分别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完成结果、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开展自评,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结合实际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自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为好。
(二)存在问题。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事中管理和监督,发挥预算财政资金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改进建议。
加大对绩效管理的把控度,贯穿于整个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
附件
2021年衔接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乡村振兴局在县级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中负责分配、调剂、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事项进行监督,顾及全县总体部署,协调解决相关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运用县级衔接财政项目资金。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上级考核达标,县级投入预算资金比例。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珙县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珙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珙财发〔2021〕50号)及行业部门相关管理办法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1年资金分配重点考虑省级重点帮扶村、市级重点帮扶村、县级重点帮扶村及相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县级财政衔接项目资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完成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补短、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公路、产业路、水窖等);完成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边缘易致贫户监测、突发困难户监测,并做好“三类”人群的产业发展、项目提升;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完成产业发展的巩固提高,完成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22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成效显著县、先进乡镇、重点帮扶村评审工作;合理规划布局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规划5年过渡期后评估实施方案等工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执行过程全面合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对县级预算衔接资金所涉及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对中途发现不符合资金用途、绩效差的项目进行及时调整或更改实施方案,努力让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财政要求定时、定额申报资金,财政预算及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全年总体资金计划4660万元。
2.资金到位。全年支出资金4660万元,与预算资金计划相符。
3.资金使用。所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部用于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短板建设、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监测户安全住房建设补短以及其他相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标建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对于已经拨付到部门或乡镇的县级衔接资金,抽部分项目进行过程跟踪,对于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纠正,保证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正确使用方向;同时,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对于低效益、不可持续发展项目予以暂缓开工建设或更改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实施乡镇(主体)—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完工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向、使用过程、项目实施、社会绩效等方面开展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超范围、超红线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针对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衔接资金的分配过程,各层级领导严格把关,绝不突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方向。县级财政预算衔接资金的使用,都是经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严审方案,提出使用意见,确定使用金额,再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核议定,严格按标准和要求实施项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目标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受益群众满意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人民满意度极大提高,人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级财政预算衔接资金总体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自评97.4分。
(二)存在的问题。
1.因疫情原因,项目推进缓慢;
2.项目资金拨付率低。
3.项目报账率低。
(三)相关建议。
多部门配合,加大对资金投入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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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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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4101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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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660 |
执行数: |
4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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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4660 |
其中: 财政拨款 |
4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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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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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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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边缘易致贫户监测、突发困难户监测,并做好“三类”人群的产业发展、项目提升等工作 |
完成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成效显著县、先进乡镇、重点帮扶村评审工作;合理规划布局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规划5年过渡期后评估实施方案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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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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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13个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
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达标建设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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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防止返贫致贫分类监测 |
达到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验收 |
达到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完成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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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 |
重点关注村与非重点关注村产业、项目实施规划前期工作 |
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及验收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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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防止返贫致贫分类监测 |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分类施策,巩固提升,覆盖率100% |
防止返贫制贫监测,分类施策,巩固提升,覆盖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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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乡村振兴 |
发展产业,提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居住环境 |
达到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验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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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巩固全县脱贫成果,助推全县人民奔小康,全面乡村振兴 |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分类施策,巩固提升,覆盖率100% |
达到国家脱贫攻坚后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完成率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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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维护本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 |
出台激励生产发展帮扶措施,提出发展生产优惠政策 |
完成全县所有区域内土地耕地不流失,且种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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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2022年后评估复核验收前,持续巩固到2025年 |
对标补短,提升巩固 |
大于等于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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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公众及社会满意度 |
大于等于95% |
大于等于95% | |||
附表:
封面、目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