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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林业和竹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时间: 2025-10-14 来源: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字体:  

2024年度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部门决算

(本级)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单位职责 4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2

第五部分 附表 5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负责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县林业和竹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竹业、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竹业改革相关工作。

8.拟定全县林业和竹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竹材利用政策,指导林、竹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植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10.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竹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竹业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竹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竹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竹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行政单位1个, 与上年相符;事业机构8个,其中 6个直属事业站,1个珙县杉木种子园,与上年相符。独立核算单位仍然是1个未变。

编制数48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11个,事业编制27个。2024年在职职工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离退休人员80人;其他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执行总计均为223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81.04万元,减少34.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林业项目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22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02万元,占42%;项目支出1296.38万元,占5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81.04万元,主要是减少林业项目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1.04万元,下降34.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林业项目收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8.25万元,占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81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40.24万元,占1.8%;节能环保(类)支出248.53万元,占11.1%;农林水(类)支出1694.78万元,占75.7%;住房保障(类)支出69.57万元,占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2.2万元,占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4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执法与监督、产业化管理、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退耕还林还草、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其支出(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完成,检查验收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资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购入车辆保险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3辆、其他车辆(皮卡)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森林资源监督、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6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检查力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2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检查、森林资源督查、省市来县调研、检查林业工作、其他区县来县考察业务及乡镇来局对接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珙县林业和竹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5万元,比2023年增加4.2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有新招及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珙县林业和竹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38万元。主要用于空调采购及松材线虫秋季普查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因项目资金未达到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要求,故未对 “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项目”“育苗(种)、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管理”等27个项目进行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但对2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反映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8.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现金补助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粮食运费补贴(项):反映财政拨付的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检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出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3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部门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2024年部门预算中,县林竹局包括珙县林业科技推广和种苗站、珙县木材检查站、珙县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珙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珙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珙县杉木种子园、等6个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林业和竹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2)负责全县森林、竹业、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3)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竹业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县林业和竹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竹材利用政策,指导林、竹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4)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植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5)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6)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竹业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竹业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8)负责林业和竹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竹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竹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9)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概况

(1)县林竹局正式在职人员编制数48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11个,事业编制27个。

(2)2024年部门预算中,实有职工人员5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离退休人员80人;其他人员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林业和竹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竹业、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完成林药、林禽、林菌等林下经济建设0.5万亩,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1个申报成功(0.63万亩),完成建设竹区生产便道15公里、竹林基地丰产培育0.3万亩、适度规模化经营7.2万亩,完成《珙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4年度作业设计》(第一批),面积6510亩。

张贴省市县森林防火禁令11.5万余份;严格按照“九个一”标准规范林区防火卡点建设31个;严格火案查处,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56起,行政罚款9人,累计罚款4100元,今年以来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

完成2024年国家下发我县第一期森林督查变化图斑115个县级核查,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0.83万亩,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试点工作,完成审批办理林地指标项目23个、面积58.91公顷。

全面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除治7441株、退化林(松林)修复1000亩;开展“护松”检疫执法行动50余次,未发生疫木外流出县事件。加大3家备案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场所防控,救护救助野生动物12次,救助放归大自然11只,送市救护站5只。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2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我局2024年支出为2239.4万元,其中:基本公用支出943.02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工资福利支出785.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2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84.7;预算项目27个,项目支出总额1296.38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商品服务66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64万元,资本性支出62.67万元,对企业补助397.12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我局2024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25万元,占总收入的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为105.81万元,占总收入的4.7%;卫生健康收入40.24万元,占总收入的1.8%;节能环保收入248.53万元,占总收入的11.1%;农林水收入1694.78万元,占总收入的75.7%,住房保障收入69.57万元,占总收入的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2万元,占总收入的0.5%。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2024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2239.4万元,其中:基本公用支出943.02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工资福利支出785.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2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84.7;预算项目27个,项目支出总额1296.38万元,主要支出方向:商品服务66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64万元,资本性支出62.67万元,对企业补助397.12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我局2024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2024年人员类项目预算金额为869.77万元,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合理,均已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869.77万元,执行进度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2024年运转类项目预算金额为73.25万元,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合理,均已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73.25万元,执行进度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我局2024年运转类项目预算金额为1296.38万元,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合理,均已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1296.38万元,年底财政收回指标无结转结余,执行进度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财政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持续加强林竹产业建设,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提升工作质量,较好地完成了林竹相关工作。

一年来,我局以“质效提升”为目标,拟订了全县林业和竹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竹材利用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了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完成了全县森林、竹业、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全县石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推进了全县林业和竹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了林、竹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落实了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研究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对照文件精神,认真梳理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由项目资金申报股室对项目进行分析自评,由计财股收集各股室对项目自评结果,总体分析自评我局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3.分析评价结果,提高管理能力。

(三)结果应用情况。

对我局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深入、全面分析,提取绩效目标管理中成效好的管理经验,分析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中,为下年各科室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申报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

(四)自评质量。

围绕我局各类指标逐项分析,经评价,2024年度县林业和竹业局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但在预算编制准确性、指标设置规范性、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完成情况、节能降耗、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可改进之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添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着力推进生态产业项目建设和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快速推进,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我局自评结论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现行行情难以调动林农经营积极性。随着劳动力、物价上涨,林业产品价格降低,国家政策补助低,影响林农造林育林积极性。尤其是在扶贫项目、天保工程、退耕还林以及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中,由于国家的投入补助标准低,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经营管理粗放,种植效益偏低。金融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机制不健全,对企业的担保贴息贷款支持不到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2.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利用率低。现有的林区道路和基础设施较为滞后,大部分林区都还未专用的林区道路、生产便道(集材道)、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控等设施滞后,影响林业产业竞争力;同时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库、塘、渠不配套,生产、生活供水保障不足。

3.林业体系建设不完善,特别是在基层林业站和森林公安改革后,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基层林业工作推动难。

(三)改进建议。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林业产业项目的投入,同时中、省安排资金时尽量不要以资金套任务的方式落实项目,建议资金下达后由县级制定实施方案报批后实施。二是对林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林业效益。三是加大基层林业执法和乡镇林业工作队伍力量的建设,加大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附件:珙县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

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在生态护林员项目管理中承担着全方位、多维度的重要职能,承担着政策制定与规划、人员选拔与聘用、培训与指导、监督护林员上线、评估考核的职能。

2.2021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2022年1月,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依据国家《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四川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珙县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等工作,印发《珙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生态护林员的年管护补助标准统一是4800元/人/年,按月发放每月400元。

3.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精神,下达我县生态护林员补助经费179万元,用于选聘352名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和购买所有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巡山装备等。资金根据《珙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珙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珙林发〔2016〕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 县林业竹业局在生态护林员管理资金分配时,遵循了公平公正、精准分配的原则,根据护林员数量合理分配补助资金,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保护和扶贫政策的要求,将生态护林员管理资金分配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政策目标相结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选聘352名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和购买所有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巡山装备等。

2.该项目目标任务为选聘352名生态护林员全覆盖管护全县所有集体林地,已全部完成。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5〕25号)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3、分析评价。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局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中央财政预算资金179万元,及时到县资金179万元,执行率100%。生态护林员资金179万元中:劳务补助费168.96万元,保险费3.52万元,巡山装备费6.51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央财政预算资金179万元。

2.资金到位。及时到县资金179万元。

3.资金使用。生态护林员资金179万元中:劳务补助费168.96万元,保险费3.52万元,巡山装备费6.51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按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项核算,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按规范程序选拔录用,强化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按时足额发放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切实保障护林员权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支出满足付款条件后,相关股室发生的支出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再经林业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财务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签,最后由林业局法人代表签字。这样极大的保证了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规及合法性。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该项目目标任务为选聘352名生态护林员全覆盖管护全县所有集体林地,已全部完成。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目前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率100%,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计划进度项目实际100%完成。。

五、项目绩效情况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完成较好。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目标任务为选聘352名生态护林员全覆盖管护全县所有集体林地,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到位率100%,执行率100%,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契合政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到实效。绩效自评分数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9

实施单位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79

执行数:

179

其中:

财政拨款

179

其中:

财政拨款

17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聘用352生态护林员管护森林资源

已聘用352名生态护林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生态护林员

352名

352

质量指标

聘用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400元/月

400元/月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资源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社会保险补助项目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确保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补助按时缴纳。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10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精神,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资金50.24万元,到位资金50.24万元,用于支付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补助。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局严格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审批,一是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实现预期绩效目标。二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要求完善项目工程档案资料和财务报账资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27名天保管护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参保率100%。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参保人数27人已完成;质量指标:参保率100%已完成;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成本指标:50.24万元已完成。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缴纳“五险”,解决27名护林员的后顾之忧已完成;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可持续性影响指标:项目后期延续性为长期已完成本年度目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3.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全员参保,与目标实际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5〕25号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3、分析评价。根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24年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了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50.24万元,支出50.2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1.资金计划:县级财政预算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共计50.24万元。

2.资金到位: 截至2024年底到位50.24万元。资金到位为100%。

3.资金使用:2024年支出50.2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按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项核算,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月缴纳27名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月缴纳27名天保管护人员社会保险。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支出满足付款条件后,相关股室发生的支出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再经林业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财务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签,最后由林业局法人代表签字。这样极大的保证了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规及合法性。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27名天保管护人员全员参保。

(二)目标完成质量。

2024年度保障了天保管护人员保险缴纳,全年无上访人员,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完成进度。

全面完成参保任务。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社会效益指标

缴纳“五险”,解决27名护林员的后顾之忧已完成。

(二)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三)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项目后期延续性为长期已完成本年度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解决天保管护人员的保险缴纳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4年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9

实施单位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0.24

执行数:

50.24

其中:

财政拨款

50.24

其中:

财政拨款

50.2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天保管护人员参保人数27人

天保管护人员参保人数27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参保人员

27人

27人

质量指标

参保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1年

1年

1年

社会效益    指标

是否稳定林区稳定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管护人员满意度

≥90%

≥90%

退耕还林补助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林业部门在退耕还林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主要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没有纳入立项项目;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退耕还林项目资金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川府发〔2007〕5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编制退耕还林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及指导、项目检查验收等支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

民族地区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目标是对实施面积的退耕还林进行抚育管理,现已完成大部分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及资金兑现。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4年民族地区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是属退耕还林生态林第二轮延期补助资金,因此申报目标与实际是相符的,申报目标也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5〕25号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是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下达114.48万元。

2.资金到位:2024年实际到位资金114.48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底支出114.4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按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项核算,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乡镇开展自查验收——县林竹局根据乡镇自查结果下发资金兑现文件——乡镇将兑现名单进行张榜公示7天——提交“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兑现。

(二)项目管理情况

退耕还林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度。全部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审批,推送到“一卡通”发放系统兑现。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支出满足付款条件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再经林业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计财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签,最后由林业局法人代表签字。这样极大的保证了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规及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我单位已下发资金兑现文件,目前乡镇正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通过“一卡通”兑现。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极大的增强了退耕农户的管护意识,提高了他们的管护技能。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我县实施退耕还林对生态环境改善达到预期目标,增加造林绿化面积预期完成率得到一定体现。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退耕还林工程对保障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效果明显。退耕农户对我局提供的服务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领导重视、快速推进,严守项目政策、严格资金管理。做到项目推进及时、资金申请及时、资金兑付及时;项目资料整理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林业技术人员较少,兑现数据提交不及时,且系统提交成功后,还有卡号不符,银行退回现象,反反复复,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二是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过低,林农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系统程序,为基层减负;二是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充分调动林农参与积极性。

2024年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9

实施单位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14.48

执行数:

114.48

其中:

财政拨款

114.48

其中:

财政拨款

114.4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兑现2024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项目面积12618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500亩。

完成兑现2024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项目面积12618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500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2004-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

12618亩

12618亩

数量指标

新一轮退耕还林

9500亩

9500亩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0%

完成

时效指标

1年

1年

1年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20元/亩;100元/亩;500元/亩

20元/亩;100元/亩;500元/亩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森林面积

保护森林面积

保护森林面积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林草产业补助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林业部门在林草产业补助项目中的职能主要是指导全县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和竹业绿色产业发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林草产业补助没有纳入立项项目;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根据《珙县林业局关于印发〈珙县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珙林发〔2016〕1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2024年度全县完成实施竹林规模化经营2801亩,竹产业规划设计、验收等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

完成2024年全县实施竹林规模化经营2801亩。

2024年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财政安排的56.02万元已全部用于支付2024年竹林规模化经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完成全县竹林规模化经营工作,林草产业补助项目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25〕25号精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分工负责,强化落实。

2.组织过程。由项目管理相关股室牵头对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配合。

3、分析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逐项分析,对应查找相关问题,对项目开展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林草产业补助项目不属于立项项目,资金的申报是按预算指标申报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是按照每年需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编制,不涉及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下达56.02万元。

2.资金到位:2024年实际到位资金56.02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24年底支出56.0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管按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项核算,无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所发生的项目支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林业竹业局营林调查设计队编制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农户自愿签订合同并按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造林——乡镇组织自查验收——县林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县级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林草产业补助项目涉及2801亩竹林规模化经营支出。严格按补助标准执行,其他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支出满足付款条件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再经林业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计财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签,最后由林业局法人代表签字。这样极大的保证了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规及合法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支付林草产业补助项目56.02万元,完成竹林规模化经营2801亩。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项目实施期间,解决项目区农村劳动力就业,林农通过劳务直接增收;二是项目示范林示范带动效果明显,促进我县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增加森林面积,有效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等效果良好。同时调高森林抗灾害能力,项目综合生态效益良好。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对林业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程度明显,对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我县绩效自评情况,结合项目的效率性和效益性,我县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林草产业补助项目,为我县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巩固和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林业站人员划转乡镇后基层力量薄弱,面临检查验收工作难度加大,项目实施进度减慢。

(三)相关建议

加大乡镇林业工作队伍力量的建设,加大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2024林草产业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19

实施单位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6.02

执行数:

56.02

其中:

财政拨款

56.02

其中:

财政拨款

56.0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竹林规模化经营2801亩

竹林规模化经营2801亩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竹林规模化经营

2801亩

2801亩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

时效指标

2年

2年

1年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56.02万元

56.02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保护森林面积

保护森林面积

保护森林面积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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