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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7-01-18 来源: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纪委基本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县监察局基本职责: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县人民政府决定的情况;调查处理《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行政监察对象对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局受理的申诉。

县政府纠风办职责(设在监察局):负责调查、分析、综合全县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向县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和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全县的行风评议;检查全县性的纠风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进行专项治理,直接调查处理纠风案件。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教挺纪前,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廉洁素质。三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高压态势。四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促“问题”干部“后进”转“先进”。五是开展干部从政外部环境整治,着力净化干部从政环境。六是坚持靠前监督,深化基层“阳光”监督工作,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提升群众社会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纪委监察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挂靠下属单位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职工1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 人,工勤2人,缺编1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86.5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56万元。安排支出预算3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4万元;项目支出160.1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事业类项目160.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9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村监委会工作经费、廉政文化宣传示范点打造、专项业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其中:公务接待费5.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63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3万元。

附件: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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