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2018年主要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教挺纪前,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廉洁素质。三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高压态势。四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促“问题”干部“后进”转“先进”。五是开展干部从政外部环境整治,着力净化干部从政环境。六是坚持靠前监督,深化基层“阳光”监督工作,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提升群众社会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珙县纪委监委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挂靠县委巡察机构、下属单位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职工26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4 人,工勤3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纪委2018年收入预算759.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1.82万元,占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92万元,占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纪委2018年支出预算75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6万元,占46%;项目支出409.58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9.7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9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61.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49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7.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1.3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办公费增多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99万元,占89%;教育支出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9.59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项目支出。如:“清廉珙县”微信客户端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2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培训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3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96万元,增长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纪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7.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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