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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时间: 2025-10-14 来源: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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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369.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00.25万元,下降7.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考核奖,2024年精简支出、节约开支,未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6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8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6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23万元,占68.16%;项目支出754.65万元,占31.8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369.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200.25万元,下降7.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考核奖,2024年精简支出、节约开支,未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25万元,下降7.7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清算发放以前年度考核奖,2024年精简支出、节约开支,未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2.77万元,占85.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18万元,占6.8%;卫生健康支出56.03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119.9万元,占5.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369.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6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6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支出决算为87.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支出决算为113.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3.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54.4万元,下降73.21%。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81万元,占9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1万元,占4.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54.4万元,下降73.31%。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2024年未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1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21万元,下降70.8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执行“扫码支付”政策。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6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8.75万元,增长降4.0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数量整体较2023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6万元。主要用于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物业管理、公务用车保险、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巡察专项业务、纪检监察事务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纪检监察事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48分,绩效自评综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正确履职,准确编制预算绩效,适时提出意见建议、督查完成绩效目标;纪检监察事务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分,绩效自评综述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珙县落地落实。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指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纪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下属事业单位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挂靠县委巡察机构1个和巡察机构事业单位县巡察信息中心1个,均没有独立预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纪委基本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县委巡察办职能职责:向上级巡视或者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同级纪委、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职能: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大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土壤条件;坚持纠治“四风”顽疾,全力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更加突出纪律建设,全力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力化解民忧、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坚持擦光擦亮巡察利剑,全力提升政治巡察工作质效;坚持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全力践行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坚持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全力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县纪委通过认真总结,自评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87.48分。(自评满分为90分)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236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89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236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24万元,项目支出754.6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89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8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支出。该部分绩效目标制定由上一年度11月工资为基数,预算执行年度期间,根据人员工资薪金等变动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总的来说,预算制定科学,目标实现良好,全年单位人员工资薪金、保险、公积金等均已按时发放到位,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就完成情况来看,公用经费绩效目标制定科学、目标实现良好、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有纪检监察事务、巡察专项业务、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信创工程、群腐集中整治、非税征管执收。以上6个项目均在年初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年末目标实现良好,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正确履职,准确编制预算绩效,适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完成目标绩效。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项目资金主要保障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相应的行政工作任务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看,我委内部应用良好,按照年初预算绩效制定情况完成绩效目标,按财政要求进行自评公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在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四)自评质量。

我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整体自评,部门整体自评准确实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过去的一年,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压奋进、超常付出的一年,也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成效集中释放、充分展现的一年。一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李希同志来川调研指示精神,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以系统治理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总思路,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致。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目标主要是结合培训和当年新要求,运用往年编制经验进行,容易出现不细致问题。二是单位内部评价机制不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评价认识宣传力度不足,一些业务股室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学习,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能力。

附件:珙县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巡察专项业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委巡察机构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审计整改方面进行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县委巡察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巩固深化、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巡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本项目为常年性项目,项目运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巡察专项业务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巡察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巡察专项工作,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纪检监察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开展巡察工作的次数和覆盖单位数量,预算相应资金,财政批复2024年巡察专项业务经费87.3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87.39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87.39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纪检监察项目经费支出87.3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完成县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中共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分年度谋划部署、统筹推进,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实行“一轮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稳慎有序推进本届县委巡察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理,保证资金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完成培训次数2次,培训出席率100%,巡察轮数2轮,被巡察单位18个,档案归档规范率100%,截止评价试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率98.67%。

(二)项目效益情况。

十五届县委已经完成五轮、第六轮巡察,至本轮结束,将完成对58个党组织巡察(完成73%),179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全覆盖巡察(完成100%)。进一步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今年县委巡察办着力从制度优化方面发力,先后健全完善《中共珙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5项。加强与审计协同,构建巡审进驻前任务计划沟通机制,力争对同一单位实现巡审同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纪检监察事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纪检工作硬、软件方面的建设,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纪检监察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教挺纪前,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廉洁素质。三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高压态势。四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促“问题”干部“后进”转“先进”。五是开展干部从政外部环境整治,着力净化干部从政环境。六是坚持靠前监督,深化基层“阳光”监督工作,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提升群众社会满意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纪检监察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和全县预算统一安排部署,申报资金120万元,调整预算304.92万元,调整后预算424.92万元,财政批复2024年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424.9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424.92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424.92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纪检监察项目经费支出424.9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纪检监督督察、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培训宣讲次数2次,审查调查次数223次,清廉珙县客户端运行公众号运行1个,日常纪检监督检查业务种类开展5类,立案案件办结率99%,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纪检人员被投诉次数=0次,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珙县落地落实。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9.6分。

(二)存在的问题。

信访举报办结率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年底收到的信访件在年底办结可能性很低。

(三)相关建议。

来年科学设置、对应修改绩效目标。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非税征管执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纪检工作硬、软件方面的建设,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非税征管执收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以系统治理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总思路,深入推进全县基层党建领航“七大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稳中求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非税返还具体要求和本单位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非税征管执收和罚没收入情况,申报资金0万元,调整预算157.68万元,调整后预算157.68万元,原因是非税返还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年终若资金使用不足即可申请非税返还使用,财政批复2024年非税征管执收项目经费157.6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157.68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157.68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非税征管执收项目经费支出157.6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纪检监督督察、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非税征管执收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纪检监察刊物和资料订阅178份,保障专案组数量8个,审查调查案件数223件,案件质量评查大于95分,监督单位阅刊反馈率大于98%,办案安全事故次数0次,工作成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警示教育宣传覆盖率100%,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珙县落地落实。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9.6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群腐集中整治)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用于充分保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经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群腐集中整治资金分配原则主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二届省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市、县有关领导指示要求,全力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经费保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24〕 2号)支持如新增设备设施、开通纪检监察内网等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能力等经费保障,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保障高效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重点工作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和全县预算统一安排部署,申报资金0万元,调整预算14万元,原因是该项目是年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追加预算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后预算14万元,财政批复2024年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1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14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14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群腐集中整治项目经费支出1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群腐集中整治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集中整治经费保障到位率100%,每月召开专题会、研判会等各类会议5次,集中整治线索台账每月动态更新2次,推行派驻机构到纪委机关集中办公完成区个数5个,购置设施设备数量12台(套),县纪委监委现有编制空编率5.55%,资金使用方向准确性100%,设备购置验收率(办案及信息化设备等)100%,集中整治线索处置完成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规定时间内资金到位率100%,群腐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集中整治避免(挽回)资金损失,适时宣传集中整治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领域等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开展了“有事找纪检,你呼我必应”系列活动,适时适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以案示警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合同和珙财绩审[2023]8号文件以及领导批示,安排珙县廉洁教育基地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服务费。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主要用于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以及运维保障等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力做好珙县 廉洁教育基地运行和安全服务保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纪检监察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和全县预算统一安排部署,申报资金0万元,调整预算35.1万元,原因是该项目合同签订时已过预算编制时间,年内根据进度单独申请资金,调整后预算35.1万元,财政批复2024年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项目经费35.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35.1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35.1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项目经费支出35.1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纪检监督督察、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服务电梯维保数量1台,绿化面积11199.73㎡,服务人员7人,基地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99.99%,已完成服务年限1年,管理服务提供及时率99%,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工作成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珙县廉洁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提升基地整体服务水平95%,使用者满意度99%。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100分。

信访举报办结率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年底收到的信访件在年底办结可能性很低。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信创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安排立项、申报。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安排,根据集中签订合同情况运行使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安排,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终端、操作系统等软硬件基础设施等进行替代;在对打印机、外设充分适配利用的前提下,对确需替代的外设进行替代;依托自主可控安全产品,按照分级保护、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安全运维体系,建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机制,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管控机制,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应急响应预案;结合实际需求,对设备等进行使用、管理、维护等相关培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和全县预算统一安排部署,申报资金0万元,调整预算31.43万元,调整后预算31.43万元,财政批复2024年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31.4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31.43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31.43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4年纪检监察项目经费支出31.4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纪检监督督察、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非涉密终端、操作系统等数量16套,涉密专用打印机2台,涉密终端、操作系统等数量17套,验收合格率100%,全部投入使用,半年之内完成采购设备,截至目前已使用一年,设备完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安全可靠信息化支撑保障效果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信访举报办结率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年底收到的信访件在年底办结可能性很低。

(三)相关建议。

来年科学设置、对应修改绩效目标。

附表:

县级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乡镇、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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