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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时间: 2024-11-08 来源: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70.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83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末收回资金,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7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0.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7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22万元,占68.37%;项目支出812.91万元,占31.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70.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83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末收回资金,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83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年末收回资金,部分款项未及时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7.74万元,占83.1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33万元,占7.48%;卫生健康支出56.84万元,占2.21%;城乡社区支出61.51万元,占2.39%;住房保障支出121.74万元,占4.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70.1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6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1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12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7.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57.75万元,增长294.9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21万元,占9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万元,占4.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56.32万元,增长314.81%。主要原因是采购2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8.7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23.86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34.89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43万元,增长84.62%。主要原因是干部教育整顿期间,上级调研、检查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2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9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5.38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回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纪检监察事务、巡察专项业务、巡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纪检监察事务、巡察专项业务、巡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指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国共产党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纪委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下属事业单位珙县纪检监察信息化服务中心1个,挂靠县委巡察机构1个和巡察机构事业单位县巡察信息中心1个,均没有独立预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县纪委基本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严肃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受理全县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

县委巡察办职能职责:向上级巡视或者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同级纪委、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沟通衔接;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职能: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回访督查;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巩固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第二,坚决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第三,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第四,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展现珙县作风新气象。 第五,坚决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第六,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第七,坚决贯彻大抓基层理念,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底部基础。第八,坚决筑牢忠诚卫士政治本色,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县纪委通过认真总结,自评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85分。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57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70.13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57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22万元,项目支出812.91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0.13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0.13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积金等支出。该部分绩效目标制定由上一年度11月工资为基数,预算执行年度期间,根据人员工资薪金等变动情况进行调整预算,总的来说,预算制定科学,目标实现良好,全年单位人员工资薪金、保险、公积金等均已按时发放到位,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就完成情况来看,公用经费绩效目标制定科学、目标实现良好、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在年初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年末目标实现良好,支出控制稳定,及时处置得当,执行进度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资金结余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正确履职,准确编制预算绩效,适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完成目标绩效。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项目资金主要保障纪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相应的行政工作任务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看,我委内部应用良好,按照年初预算绩效制定情况完成绩效目标,按财政要求进行自评公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在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四)自评质量。

我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整体自评,部门整体自评准确实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珙县纪委总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以案件查办为引领、以系统治理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工作总思路,一刻不停推进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扎实推进清廉珙县建设,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腐败案件,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珙县落地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细致。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目标主要是结合培训和当年新要求,运用往年编制经验进行,容易出现不细致问题。二是单位内部评价机制不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评价认识宣传力度不足,一些业务股室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够,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学习,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能力。

附件:珙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纪检监察事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纪检工作硬、软件方面的建设,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纪检监察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教挺纪前,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廉洁素质。三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高压态势。四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促“问题”干部“后进”转“先进”。五是开展干部从政外部环境整治,着力净化干部从政环境。六是坚持靠前监督,深化基层“阳光”监督工作,增强村级事务透明度,提升群众社会满意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讲培训次数

2

审查调查次数

50

清廉珙县客户端运行公众号

1

日常纪检监督检查业务种类

5

质量指标

立案案件办结率

90

%

问题线索处置率

100

%

信访举报办结率

100

%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好)

定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纪检人员被投诉次数

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申报内容根据纪检监察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申报资金133.25万元,调整预算475.08万元,调整后预算608.33万元,财政批复2023年纪检监察事务项目经费608.3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608.33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608.33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3年纪检监察项目经费支出608.33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了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认真审核每笔开支,确保支出合规合法。分析并协助解决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方案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预算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委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日常纪检监督督察、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

(三)项目监管情况。纪检监察事务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实施,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培训宣讲次数≥2次,审查调查次数≥50次,清廉珙县客户端运行公众号运行1个,日常纪检监督检查业务种类开展5类,立案案件办结率≥90%,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纪检人员被投诉次数=0次,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珙县落地落实。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管理不够。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绩效指标,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化。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巡察专项业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委巡察机构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审计整改方面进行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县委巡察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巩固深化、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巡察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本项目为常年性项目,项目运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巡察专项业务项目资金分配原则主要考虑巡察实际工作需要,按需申请,按需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巡察专项工作,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察。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培训次数

2

场次

巡察人员被投诉次数

0

完成巡察轮数

2

巡察单位数量

12

质量指标

档案归档规范率

100

%

时效指标

每轮巡察时间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巡察工作成效(好)

定性

好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部门满意度

98

%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申报内容根据巡察业务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3年开展巡察工作的次数和覆盖单位数量,预算相应资金,财政批复2023年巡察专项业务经费122.8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122.88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122.88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3年巡察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支出122.88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完成县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中共珙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制定《2023年巡察工作计划》,十五届县委开展第三轮和第四轮巡察工作,配合开展联动、提级、专项巡察。

(三)项目监管情况。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理,保证资金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完成培训次数≥2次,巡察轮数≥2轮,被巡察单位≥12个,档案归档规范率100%,巡察人员被投诉次数=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巡察工作成效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管理不够。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绩效指标,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化。

2023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巡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委巡察机构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审计整改方面进行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县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县委巡察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巩固深化、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巡察信息系统维护主要用于维护巡察信息系统。项目运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加强巡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维护巡察信息系统,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页面访问量

1000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

系统故障率

10

%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

1

小时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10

分钟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者满意度

99

%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申报内容根据巡察信息化系统维护需求实际进行申报,符合实际工作,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成本效益分析法为基础,并综合应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评估法等评价方法。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2023年开展巡察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的次数以及总体情况,预算相应资金,财政批复2023年巡察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经费5.0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3年计划投入资金5.02万元。

2.资金到位。县财政资金到位5.02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2023年巡察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支出5.0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我单位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使用要实行项目资金的工作管控,同时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制定有资金管理办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做到了项目资金安全合规,经费充分有效利用,资金及时发挥作用;资金使用符合经济有效原则,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挪用挤占;经费开支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为提升巡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统一安排,完成巡察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巡察信息化建设要求,维护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理,保证资金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完成巡察信息系统维护4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顺利完成2023年度巡察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推动提升巡察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综合得分98分。

(二)存在的问题。

巡察信息系统巡察信息化建设仍有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巡察信息化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巡察干部信息化业务水平;加强对巡察抽调干部教育管理,切实提升凝聚力、向心力;加大硬件、软件和人才投入,全面推动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绩效指标,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化。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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