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机构组成
根据珙县机构改革方案(2020年),设立珙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编制14个、工勤编制1个,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总督学1人,股级干部职数6名。设办公室、督导办公室、教育和体育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股)、政工股、规划财务与体育产业股、安全与后勤管理股等6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5个:珙县教师发展中心、珙县教育考试中心、珙县教育监测评估服务中心、珙县后勤指导服务中心、珙县体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中事业编制共60个,实有在编人员49人。下属学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5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5个。
纳入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和珙县杉木树中学等45个中小学校(幼儿园),45所学校是:
1.珙县杉木树中学
2.珙县巡场镇第一小学校
3.珙县巡场镇第二小学校
4.珙县巡场镇第一幼儿园
5.珙县特殊教育学校
6.珙县珙泉镇中心小学校
7.珙县珙泉镇中心幼儿园
8.珙县底洞镇中心小学校
9.珙县孝儿镇中学校
10.珙县孝儿镇中心小学校
11.珙县孝儿镇中心幼儿园
12.珙县上罗镇中心小学校
13.珙县洛表民族中学校
14.珙县洛表镇中心小学校
15.珙县洛表镇中心幼儿园
16.珙县洛亥镇中学校
17.珙县洛亥镇中心小学校
18.珙县王家镇中学校
19.珙县王家镇中心小学校
20.珙县沐滩镇中心小学校
21.珙县上罗镇下罗小学校
22.珙县罗渡苗族乡中心小学校
23.珙县曹营镇中心小学校
24.珙县观斗苗族乡中心小学校
25.珙县巡场中学校
26.珙县中学校
27.珙县底洞镇中学校
28.珙县上罗镇中学校
29.四川省珙县第一高级中学校
30.四川省珙县职业技术学校
31.珙县米市街小学校
32.珙县玉和苗族乡中心小学校
33.珙县巡场镇第二幼儿园
34.珙县实验小学校
35.珙县巡场镇第三幼儿园
36.珙县巡场镇第四幼儿园
37.珙县底洞镇中心幼儿园
38.珙县玉和苗族乡中心幼儿园
39.珙县沐滩镇中心幼儿园
40.珙县上罗镇中心幼儿园
41.珙县罗渡苗族乡中心幼儿园
42.珙县曹营镇中心幼儿园
43.珙县王家镇中心幼儿园
44.珙县洛亥镇中心幼儿园
45.珙县观斗苗族乡中心幼儿园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346.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5.27万元,下降0.01%。主要变动原因是,灾后重建项目已完成,非教育类灾后重建资金减少。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34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41.65万元,占96.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38万元,占0.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780.40万元,占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34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03.65万元,占68.89%;项目支出26242.78万元,占31.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1566.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2.98万元,增加0.5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了部分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4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2.8万元,增长1.07%。主要变动原因是普通高中教育能力提升项目和中职教育“三名工程”项目加大投入。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4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万元,占0.003%;教育支出67579.91万元,占82.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32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5.03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2626.72万元,占3.23%;城乡社区支出1200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142.5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4077.17万元,占5.01%。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1441.6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591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173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186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825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7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4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50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 支出决算为18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1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支出决算为96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 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48.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7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9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7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2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6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6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9.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86万元,占9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占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2.8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珙县职业技术学校购买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8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3.86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务出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1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教育管理调研、教学视导培训、教育项目督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9.83万元,下降76.7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72.48万元,下降45.31%。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了解缴的其他收入,本年没有相应的安排。
2024年度,县教育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4.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68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教玩具设备设施、学生食堂宿舍设备设施等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教育体育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学校后勤保障运行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义教公用经费”等19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珙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珙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总分90分,得分率95分),绩效自评综述:教育体育局机关和所辖学校均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资金运行良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应有效益。严格执行了“三公”经费预算,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按相关规定实现“三公”经费的控制和压缩开支。加强了后勤财务管理,完善措施,发扬职工的主人公精神,有效控制了节能降耗指标。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扶贫政策精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以及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结合县域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使财政资金发挥了坚强的引领作用。学生资助和教育灾后重建等事业类建设项目,为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支出”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珙县设立了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学生资助管理政策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管理,财务方面采用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享受助学金对象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实施。项目严格落实了高中教育阶段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满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需要,激励了高中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了高中教育吸引力,使教育公平得到显著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幼儿园保教费收入、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教育部门无此类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其他基本支出。
1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指全县学前教育基本支出。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指全县小学教育基本支出。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指全县初中教育基本支出。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指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基本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指全县用于高等教育资助支出。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指用于普通教育的其他基本支出。
1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指用于全县中职方面的普通教育支出。
1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指用于全县中职方面教育的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19.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 指用于全县特殊儿童少年教育普通支出。
20.教育(类)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指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用于教育的普通支出。
21.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指用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其他普通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体育场馆(项): 指用于开展体育场馆维护和场馆开放工作方面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 群众体育(项): 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用于开展电视通信、基础设备设施方面的其他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珙县机构改革方案(2020年),设立珙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编制14个。设办公室、教育股、政工股、规划股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珙县教师发展中心、珙县教育考试中心、珙县教育监测评估服务中心、珙县后勤指导服务中心、珙县体育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中事业编制共60个,实有在编人员49个。下属学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5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次年度绩效工作评价以2024年相关数据为依据。2024年底,珙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共有在职职工3426人,比上年净增加16人(其中:局机关64人,比上年净减少2人)。部门有离休人员2人,离休金在原单位发放(退休人员退休金在社保部门发放,故决算表中未反应)。
202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生56012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8416人、小学生24569人、初中学生13861人、高中生5337人、特殊教育学生262人、中职在校学生356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政治引领,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实。一是思想教育走深走实。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学习,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20余次,邀请专家讲党课、作专题辅导报告5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教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纪活动。二是党风廉政从严从实。探索“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务干部专业化、党员队伍先锋化、党建工作品牌化”的“党建四化”精准党建思路,切实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印发《珙县教体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方案》,强化对“校园餐”、教育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师德师风等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对涉及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党员教师严肃执纪问责。三是意识形态抓紧抓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教育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在各级媒体发稿3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16篇,省级媒体发稿50余篇、市级媒体发稿200余篇,2024年,县教育体育局被评为全市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聚焦民生保障,教育资源供给更加有力。一是教育资源配置更优。全面完成宜宾市“宜美家园 共同创造”十大惠民行动优质均衡教育项目5个;重点推进县级重点项目建设9个,其中,校园“光明行动”改造项目已完成;洛亥小学扩建、洛表小学食堂及综合楼2个项目已开工建设;珙县中学高中部迁建、巡场一小运动场建设、巡场二小二期扩建、实验小学综合楼新建、杉木树中学扩建等5个项目已完成规划等前期工作。二是教育数字化赋能更强。大力推进珙县教育数字化建设工作,“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10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5700万元。实施“三通两平台”装备升级,建设高考标准化考点1个。珙县李丽乡村教师工作室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为“部级精品课”;李云宗、郭泽宇、林琳、先菊梅、张妮老师作业设计作品《小学英语四年级Module 6》获省二等奖,张奇、何定兴、林祥英作业设计作品《浮力》获省二等奖。三是教育保障力度更大。全年争取上级资金共计10166.96万元,完成16所公办幼儿园提升改造,全面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国家“三免一补”资助政策,全年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505万人次,发放补助资金2210.23万元。同时,整合珙县仁心教育救助基金、维君基金、春苗助学、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帮扶困难学生7600人次,发放补助和助学贷款6300万元。
3.聚焦立德树人,多元育人成效更加凸显。一是思想道德教育有声有色。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等主题活动,36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祭扫珙县烈士陵园、袁海扬、张兴太烈士墓仪式活动,87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宜宾市“乐学宜宾•筑梦家乡”主题研学活动。珙泉镇中心校的课程《学习党的二十大,红色润童心》在川渝地区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童心向党薪火传”展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二是“五育”并举落地见效。确定了“一主三+”的五育并举理念,分学科制定了五育并举课程体系,落实到课堂教学中。深入实施体质提升行动。参加宜宾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取得篮球小学男子组、高中男子组冠军高中田径4×100米破市记录的优异成绩,珙泉小学被评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强化劳动教育,依托“龙茶花海”景区,建成劳动实践基地1个,以巡场镇中小学生为主,积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厚植科学教育沃土。 珙县中学李丹、邬雪参加四川省第四届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客创意智造分别荣获一等奖;杉木树中学王雨露科幻作品《我和我的未来》入选四川省首届青少年科幻集。三是家校社共育同频共振。筑牢“共育”堡垒,成立珙县家长学校总校,联合专家导师团、名优教师团、家长实战团组建“珙州家长汇”队伍,共成立乡镇学校分校13个,校园家长学校54个,村(社区)家长学校177个。系牢“共育”纽带,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的协同育人机制,分层成立校级家委会、班级家委会800余个。筑牢“共育”屏障,印发《开门办学实施方案》,积极邀请家长进校园参加亲子运动会、亲子阅读等活动。
4.聚焦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更加显著。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财政资金1622.3万元,全额保障公办园“两教一保”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落实项目资金609万元,用于公办园校舍及活动场地提升改造、玩教具购置等;安排资金46万元,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成功接受省、市督导调研检查、市级复核,提前1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获得好评。巡场镇第二幼儿园、珙泉镇中心幼儿园成功创建为省级示范园。底洞镇中心幼儿园、巡场镇第三幼儿园、巡场镇第四幼儿园通过市级示范园创建的前期评审工作。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愿撤才撤、能撤才撤、能接才撤”原则,撤并村小31所,撤销小规模学校法人单位8个,新增寄宿制学校5所,新建特殊教育集中教学点4个。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一体化考核办法和五育并举综合评价方案,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培训,从2024年春期起在全县初中、小学全面推进“精准五育”工作,巡场中学、特教学校列入宜宾市“五育并举”试点学校,县级五育并举试点学校7个。全力抓好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以监测结果为导向,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三是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聚焦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新高考方案落地、教育评价改革等重要环节,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育人方式变革,持续提升我县普通高中的育人成效和办学水平。
2024年我县高考再创佳绩,实现“三年三跨步”,普通高考本科上线1180人、上长率67.89%,985、211院校录取69人,在全市高考上线和升学情况位列第三。四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2024年,珙县职校持续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实践育人、深化联合办学,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配置计算机、汽车工程等专业实训设备,满足学校大部分专业实训要求。开展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走上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快车道,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良好氛围。
5.聚焦队伍建设,教师专业素养更加优化。一是引才上寻路径。制定引才计划,重点引进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等紧缺专业人才,今年共发布公开考试招聘岗位118个,公开考核16个。加强对外宣传,引才宣传“小分队”到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宣讲会、共发放宣传手册700余份,意向就业登记26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34人。二是用才上搭平台。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全县共有“名教师”29人、“名校长”3人、“名班主任”7人,其中获评川南渝西名师工作室领衔人1人,第十批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四川省第四期新时代中小学优秀党组书记和卓越校(园)长培养人选1人。持续强化名师“1+N”结对帮扶机制,获评四川省第二批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养人选1人、第十批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第十批宜宾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坚持以赛促教,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设置“学校预赛—学区初赛—县级复赛”竞赛进程,以“教学设计+教学展示+反思性说课”为主要模式开展教学“比武”。三是留才上建机制。健全考核激惩机制,出台中小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完善岗位晋升激励机制,实行校长专项考核,促进城乡教师资源流动共享。畅通职称评审机制,全面落实乡镇学校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在乡村中小学工作满27年的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6.聚焦安全底线,校园安全基础更加稳固。一是平安校园建设常抓不懈。以“护”发力,采取“1名民(辅)警+2名教职工+N名保安员及家长”为主要模式开展护学工作,对上放学高峰时段实施道路交通临时管制。以“管”发力。建立上下学高峰“一校一策”,根据年级高低、学生人数、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上下学高峰管理策略,减少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扎堆”离校。以“查”发力。定期排查安全设施,规范接送秩序,联合多部门检查周边商超、店面,今年以来累计行动40余次,规范摊位摆放80多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学生身心健康全力呵护。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确保每所学校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心理健康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对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3.7万名学生进行全员心理筛查。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协同,依托宜宾矿山急救医院阵地,开展心理疾病学生心理咨询、病情认定及诊治就医、心理障碍学生转介就医等工作。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三是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筑牢。自2024年4月全国启动校园餐专项整治以来,县教育体育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安排部署全县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于2024年4月全面完成整改。举一反三,把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制作成问题清单,要求各学校逐一开展对照自查,发现问题69个已限期整改完成。先后两次组织由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审计局和教体局等组成专项工作组,对28个义教学校“校园餐”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20个,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7.聚焦魅力体育,体教融合步伐更加坚实。一是丰富校园体育活动。严格落实体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创新学校大课间活动,建成校园体育社团236个。先于全市改革学生赛制,实现生生参与、班班有队、校校多赛。二是融合发展民族体育。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中小学生到巴中参加篮球邀请赛,邀请雅江县到珙县进行一场“同运动•一家亲”篮球交流赛;举办省“民族共融同发展,迎篮而上绽风采”暨“民创杯”村BA篮球比赛。三是繁荣发展群众性文体事业。持续组织开展村BA、社区文化节等群众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2024年成功举办姚基金希望小学篮球季四川赛区省级联赛、快手“村BA”四川站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300余场次;“宜宾市青少年篮球训练基地”和“宜宾市青少年篮球学校”落户珙县,培训学员400余人,2024年输送省市篮球人才9名;珙县U15男子获2024年全国少年CBA四川赛区季军;巡一小、米小女篮受邀参加北京“日落东单”篮球活动,珙县女篮荣获2024年川滇黔三省篮球邀请赛女篮冠军,巡一小女篮荣获姚基金全国赛冠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实县域内教育、体育等部门重点工作;强化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行业安全维稳工作。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努力完成“三保”工作,确保实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部门预算总收支84346.4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49769.44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7062.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7514.47万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1.本年教育体育系统总收入为8434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4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4.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80.1万元,当年收入合计84346.43万元。(其中:局机关本年财政资金下达收入预算指标为2060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5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4.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当年收入合计20604.41万元)。
2.本年实现总体资金支出84346.43万元(其中:局机关支出20604.41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本年财政拨款8156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4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4.38万元。
2.本年财政资金支出81566.03万元(其中局机关支出20579.41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包括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人员工资(绩效奖)标准进行全额预算,2024年保障人员类项目经费52549.5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9769.44万元,其他收入-学校延时服务费2780.1万元),用于保障在职教职工3388人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和教师延时服务补助等。保障离休2人的离休费和相关福利以及慰问、补助退休教职工1583人生活水平。做到按月足额保障,资金无结余结转,年度执行率100%。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局机关行政事业定额公用经费和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保障资金4282.42万元,其中机关运转经费按人数定额包干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按相应学段核定的公用经费标准预算。用于学校和机关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年度预算执行率100%,无资金结转结余。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年度特定目标预算(含预算调整)共27514.47万元,实际支出27514.47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执行进度100%。教育体育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和中职教育改(扩)建、维修改造、校园文化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改善办学条件;以及学前教育购买社会服务、义教免作业本费、中高考考试运行、代课教师补助、义教营养改善计划运行、教育项目管理、学生研学旅行、退休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开展体育活动(含“老体协”)和体育器材购置、体育场地维护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取得明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市考核中提前了2名,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县教育体育局和所辖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运行良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应有效益。
1.党的建设。探索以“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务干部专业化、党员队伍先锋化、党建工作品牌化”的“党建四化”精准党建思路,切实提升党建引领能力,确保教育方向不偏移。
2.教育教学。大力开展德育教育工作,夯实“五育并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实现“魅力体育”蓬勃发展。
3.学校布局与建设。《优化整合村小教育资源的工作方案》。2023年撤并村小31所、撤销民办幼儿园8个。强力推进新建项目,上罗中学改扩建项目已建成投用,珙县职校二期工程、巡场中学学生宿舍、珙县中学学生宿舍、实验小学食堂和风雨操场等项目加快推进。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使用。全县建设24所寄宿制中小学校,基本满足学生就学需求。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提质扩面。分别在珙泉周村、孝儿明德、上罗明德、洛表大平建设4个特殊教育集中教学点,残疾儿童就近入学。
4.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一是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师德档案和师德考核制度,开展各级各类优秀教师选树工作。二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三是推进名师评选和工作室建设。四是多举措做好教师引进招聘工作。五是落实教育人才激励举措。完成正(副)高级教师生活补助申报468人,一次性安家补助申报2人,11个名师工作室建设资金申报46.4万元,珙县职校教育人才培育激励资金申报28.3万元。印发《参加心理学学习及取得心理教师资格证奖励办法》,鼓励学校教师、干部职工选修心理学,考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资质。
5.关爱学生。构建“两中心一室”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成珙县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指导中心,宜宾矿山医院建成珙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38所中小学均建立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印发《珙县学生关爱“校家政社”四方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实施学校关爱、家庭关爱、政府关爱、社会关爱行动。设立“教育关爱救助基金”100万元,关爱每一个困难师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1963人次,发放补助资金3456.86万元。社会资助困境学生3650人次、282万元。设立教育基金100万元,关爱每一个困难师生。实施村小营养餐提标,惠及5000余名学生。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4237人4592万元,惠及率达50%以上。
(三)结果应用情况(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自评结果通过小组审核,发各股室和各学校学习和反馈意见。对内实现自评公开、问题及时整改。将进一步严格项目办理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依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珙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珙县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资产的购置(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作了明确的规定。对资产、负债部类会计核算进行了细化。
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执行,有利于熟悉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保管人员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资产。
(四)自评质量
我局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好,项目支出做到了应支尽支和按时支付。工作做到了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部门评价三级指标较科学,自评质量“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教育体育局机关和所辖学校均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资金运行良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应有效益。严格执行了“三公”经费预算,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按相关规定实现“三公”经费的控制和压缩开支。加强了后勤财务管理,完善措施,发扬职工的主人公精神,有效控制了节能降耗指标。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扶贫政策精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以及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结合县域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使财政资金发挥了坚强的引领作用。学生资助等工作为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基建项目由于土地原因,未达到实施方案进度(如洛亥镇小学扩建项目)。
2.部分二级单位办公费用成本控制效果不明显。
3.教育一般预算支出还需县级财政加大投入,增幅不明显。
(三)改进建议。
1.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要发扬优点,同时克服由于地方资金配套以及基建项目进度推进困难而产生的资金支出完成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2.及时公开有关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加强对办公费用等成本的控制。
3.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再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加快项目进度。
4.加强教育与相关部门、乡镇之间的工作沟通,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5.国库部门应主动安排下达学校非税收入资金计划,加快推进财政一体化支付平台建设、推进财政资金支付进度。
附件:珙县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2025年珙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单位自评 |
财政复评 |
备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
|
合计 |
100 |
85 |
0 |
单位自评满分为90分 |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 |
√ |
√ |
√ |
8 |
||
|
目标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 |
√ |
9 |
评价组评价范围为部门机关及至少2个下属单位的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 |||||
|
编制准确 |
10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 |
√ |
10 |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 |
√ |
10 |
|||||
|
动态调整 |
10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按时完整准确填报监控分析表的得6分。 |
√ |
√ |
10 |
||||||
|
执行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执行进度=实际支出数/预算数*%) |
√ |
√ |
8 |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 |
√ |
10 |
|||||
|
违规记录 |
10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10 |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内部应用(4分) |
预算挂钩 |
4 |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2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4 |
||||
|
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 |
2 |
|||||
|
整改反馈(4分) |
结果整改 |
2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 |
2 |
||||
|
应用反馈 |
2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 |
√ |
2 |
|||||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 |
√ |
√ |
10 |
|||
|
扣分项(10分) |
10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财政厅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计分)。 |
√ |
√ |
√ |
||||||
附件2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珙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24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总体目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巩固义务教育成果。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落实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资金1700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40万元、省级资金2401.5万元、县级资金5447.42万元(其中债券资金5200万元)、上年结转620.48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落实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资金1700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40万元、省级资金2401.5万元、县级资金5447.42万元(其中债券资金5200万元)、上年结转620.48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按《珙县财政局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珙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要求,严格资金用途、支付范围等管理。按序时进度和工程量或项目形象进度拨付资金。严格使用方向和内容,专款专用,资金投向明确,执行准确,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持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了事前预算绩效、事中绩效监测评估、事后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校舍长效机制。超标准完成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质量。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计划新(改、扩)建校舍房面积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5.35万平方米;计划购置仪器设备2台(件、套),实际完成2台(件、套);计划义教公用经费惠及学生4万人,实际完成4.01万人;预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0.96万人,实际完成补助1.02万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万人,实际完成4万人,均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新改扩建建设标准合格率及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计划实现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5000万元,实际完成15527万元,超额完成目标。
(2)生态效益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全年完成值:符合。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学生成长年限(年) 大于等于9年,完成值大于等于9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3%”,指标完成。
B.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5%”,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于学校项目的考核依据之一;按规定程序适时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城乡义教经费中“义教综合奖补”和“免费提供作业本补助经费”支付进度未达85%,其中义教综合奖补资金支付滞后的原因是部分维修改造项目未完工。“免费提供作业本”项目因中标价远低于市场价产生资金结余。下一步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六、附件
珙县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3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普通高中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珙县“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2024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总体目标: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面积0.23万平方米,建设普通高中学校运动场面积0.45万平方米,建设普通高中学校1所。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落实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060.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9万元、地方资金781.62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落实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060.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9万元、地方资金781.62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按《珙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要求,严格资金用途、支付范围等管理。按序时进度和工程量或项目形象进度拨付资金。严格使用方向和内容,专款专用,资金投向明确,执行准确,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持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了事前预算绩效、事中绩效监测评估、事后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面积0.23万平方米,建设普通高中学校运动场面积0.45万平方米,建设普通高中学校1所。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建设1所,实际完成1所;计划新(改、扩)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面积2300平方米,实际完成2300平方米;计划改造普通高中学校运动场面积4500平方米,实际完成4500平方米。
(2)质量指标
新改扩建建设标准合格率及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67.03%。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计划实现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000万元,实际完成1060.62万元,超额完成目标。
(2)社会效益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年度计划93%,全年完成值95%。
(3)生态效益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全年完成值:符合。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学生成长年限(年) 大于等于3年,完成值大于等于3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3%”,指标完成。
B.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5%”,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于学校项目的考核依据之一;按规定程序适时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支付进度未达70%,资金支付滞后的原因是部分维修改造项目未完工。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前提下,推动项目加快实施,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六、附件
珙县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4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珙县“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024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高中、中职、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现助学金精准发放、免学费政策全覆盖,保障教育公平,助力乡村振兴。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教体局及学校(2024年资助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科学合理。落实2024年资助补助经费资金169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7.88万元、省级资金267.16万元、上年结转78.22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落实2024年资助补助经费资金1693.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7.88万元、省级资金267.16万元、上年结转78.22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教体局及学校(2024年资助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科学合理。严格执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学校初审—资助中心复审—财政终审”三级审核机制,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学生账户,杜绝截留挪用。坚持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了事前预算绩效、事中绩效监测评估、事后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珙县普高助学金和普高免学费资金支付符合相关国家资助政策,达到预设目标, 完成率100%。截至2024年12月,共资助普高助学金平均2118人、补助经费423.5万元,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共资助普高免学费平均2118人、补助经费172.16万元,资助标准为珙县一中(省示范高中)920元/生.年、珙县中学校(普通高中)560元/生.年;共资助中职助学金平均2038人、补助经费407.61万元,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共资助中职免学费平均3403人、补助经费680.59万元,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共资助中职奖学金平均5人、补助经费3万元,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共资助本专科生建档立卡助学金平均16人、补助经费6.4万元,资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覆盖所有符合政策条件学生,无遗漏、无超范围发放。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高中助学金发放人数2118人,完成率100%,普高免学费发放人数2118人,完成率100%;中职助学金发放人数2038人, 完成率100%,中职免学费覆盖人数3403人,完成率100%;中职奖学金发放5人,完成率100%;本专科生建档立卡助学金发放16人,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资助对象精准识别率99.8%,发放金额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1693.26万元/年,助力9698名学生继续学业。
(2)生态效益
通过资助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度。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学生成长年限(年) 大于等于3年,完成值大于等于3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3%”,指标完成。
B.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5%”,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个别学校存在资助对象识别偏差,需加强数据比对。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纳入2025年预算安排依据,优化资金分配结构。
公开情况:通过学校公示栏等渠道公开资助名单及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职学校校企合作班学生资助政策衔接需进一步明确。
流动人口子女资助资格认定存在跨区域协调难点,建议省级层面统一数据平台。
附件5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珙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024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总体目标:购买民办幼儿学位,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合格率、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均应达100%。落实民族待遇县在园幼儿100%减免保教费,减免标准600元/生.年,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500元/生.年。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落实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580.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0万元、省级资金254.7万元、县级资金395.72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落实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580.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0万元、省级资金254.7万元、县级资金395.72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按《珙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要求,严格资金用途、支付范围等管理。按序时进度和工程量或项目形象进度拨付资金。严格使用方向和内容,专款专用,资金投向明确,执行准确,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持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了事前预算绩效、事中绩效监测评估、事后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购买民办幼儿学位3785个,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新建及改扩建幼儿园33所合格率100%、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落实民族待遇县在园幼儿100%减免保教费,减免标准600元/生.年,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标准500元/生.年。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计划公办幼儿园建设33所,实际完成33所;计划新(改、扩)公办幼儿园面积3000平方米,实际完成3040平方米;计划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受益学生4800人,实际完成4983人;预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0%,实际完成≥90%;均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新改扩建建设标准合格率及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计划实现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500万元,实际完成1580.6万元,超额完成目标。
(2)生态效益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全年完成值:符合。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学生成长年限(年) 大于等于3年,完成值大于等于3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3%”,指标完成。
B.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5%”,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于学校项目的考核依据之一;按规定程序适时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学前教育发展中省资金支付进度未达85%,资金支付滞后的原因是部分维修改造项目未完工。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前提下,推动项目加快实施,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6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转移支付
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珙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珙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024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总体目标:建设资源教室300平方米,购置设备270(台件套)。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落实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万元、省级资金87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落实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58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万元、省级资金87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川办发〔2020〕64号),县级落实了相应的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资金,在上级资金下达后30日内及时分解下达到学校(项目),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按《珙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要求,严格资金用途、支付范围等管理。按序时进度和工程量或项目形象进度拨付资金。严格使用方向和内容,专款专用,资金投向明确,执行准确,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坚持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了事前预算绩效、事中绩效监测评估、事后绩效评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建设资源教室300平方米,购置设备270(台件套)。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计划特教学校建设5所(含资源教室),实际完成5所;计划新(改、扩)特教学校面积300平方米,实际完成300平方米;计划改善适龄残疾儿童受益学生220人,实际完成240人;预计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实际完成≥95%;均已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
新改扩建建设标准合格率及设备设施验收合格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拨付率,年度计划100%,全年完成值22.73%。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计划实现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10万元,实际完成25万元,未完成目标。
(2)生态效益
所有维修改造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全年完成值:符合。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学生成长年限(年) 大于等于9年,完成值大于等于9年。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A.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2%”,指标完成。
B.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年度计划值“≥90%”,全年完成值“93%”,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支付滞后的原因是部分维修改造项目完工验收。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前提下,推动项目加快验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于学校项目的考核依据之一;按规定程序适时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