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1 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 附件....................... 30
附件1............................ 30
附件2............................ 43
附件3............................ 47
附件4............................ 47
附件5............................ 57
附件6............................ 60
第五部分 附表....................... 6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二、收入决算表................... 64
三、支出决算表................... 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珙府议事〔2020〕9号、珙府议事〔2020〕14号会议要求,将珙县巡场镇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县住建城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并明确相关职责。
1、县城巡场镇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工作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餐饮油烟、建筑渣土、商业噪音、道路及工地内外扬尘等执法事项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3、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相关的城市占道、货运车辆入城、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及城区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含餐厨垃圾)、垃圾压缩站、余家垃圾填埋场(含渗漏液处理系统)、巡场河河道管理等事务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县城区环卫工作事项调整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内涉及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案件上报和处理工作。
5、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6、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亮化维护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7、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修养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我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局党组制定了《中共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到古蔺太平渡参观红军四渡赤水纪念馆、宜宾赵一曼烈士纪念馆、广安邓小平故居等地,学习革命先烈英勇事迹;二是推荐党员参加珙县红色故事讲解员比赛、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忆党史.诵经典”诵读活动;三是通过集中学习、线下自学、邀请党校优秀讲师冯立新作“学党史,铭初心,强作为”的专题党课演讲等方式,丰富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内容。
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每月坚持主题党日活动。
2.扎实开展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针对全局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队伍松散、纪律涣散,党员干部思想僵化、固步自封、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推诿扯皮、作风不实等问题制定《干部职工作风整顿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督查,并坚持每周通报一次。
3.强化意识形态理念,提升队伍政治敏锐性
领导班子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队伍管理的第一位,严格政治建队的工作方向,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我局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县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工作简报被县委每周要情采用2篇、被县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采用4篇,宣传稿件被省级媒体采用3篇,被市级媒体采用7篇,被县级媒体采用65余篇。
4.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始终坚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廉政教育,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一是抓实“一岗双责”。二是扎牢廉政防线。三是严肃党内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以巡察整改为引领,以政策法规为准绳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认真整改三大方面六个问题,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足自己当前的岗位职责主动认领、主动担当,主动整改。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成。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今年来,我局对城区商家开业活动、装修及相关单位、部门公益宣传活动备案80件,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92件。截至目前,我局处罚简易程序82件,处罚金额22150元;一般程序案件27件,罚款117800元。
6.以岗位职责为依托,全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对环卫公司领导,安排人员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求环卫公司及时处理。一是要求保洁公司对人行道、路沿石冲洗见本色,每日城区街道全覆盖机扫一次、环城路及四大出口全覆盖机扫两次,全城区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105万平米,并每日对环城路及四大出口进行2次降尘作业。增加2辆环卫冲洗车,加大对城区街道冲洗力度。
对城区垃圾箱进行更换,检查每个果皮箱和挂钩车的使用状况,做到及时通报及时清空及时更换。督促环卫公司对重点路段的清扫工作,确保路面干净整洁。今年以来,共计清理卫生死角约87000处,清理牛皮癣、小广告64000处,清运各类垃圾24200吨(更正)。
二是每周对城郊垃圾压缩站及渗滤池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其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截至目前,已累计处理渗滤液污水35200余立方米。
三是开展餐饮油烟检查工作。加大餐饮油烟管控力度,要求餐饮商家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建立双台账,每周对餐饮商家的安装和清洗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监督。
四是加强餐厨垃圾处置工作。按市、县文件要求8月起,由我局负责全县餐厨垃圾收转运处置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达标排放。8月以来,共计收转运餐厨废弃物约1405.54吨。
五是加强巡场河管理工作。一是适时实施巡场河补水,保证水质水量;二是开展巡场河清淤工程;三是每天安排河道清运工对巡场河垃圾进行打捞,并常态化巡查;四是汛期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五是对河道闸阀进行检查维修,安装避雷设施,确保城区安全渡汛。
(2)市容秩序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城区乱象治理。我局负责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及进出口通道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等问题。配合巡场镇开展巡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茨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今年以来规范占道经营户(摊点)53000余次,取缔棚伞850余处,制止家禽乱养85余处、杂物乱堆1100余处,拆除户外广告220余处。
二是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2021年5月7日我局联合交警、特巡警、运管召开珙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会,抽调13人成立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组,开始对城区街道场所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截至目前,4台执法车城区流动播放宣传音频、发放文明停车倡议书45000余份、通告45000余份、规范机动车辆2500余辆、非机动车16000余辆。
三是市政园林提升行动。定期检查城区内主要道路及公园内的绿化带总计2万余平米,搞好绿化环境卫生,定期清除其中的砖堆、渣土垃圾,确保绿植无尘土覆盖,无白色污染;督促文旅公司对枯枝缺株的情况进行修枝补株并清除花坛和树围的杂草,对所属路段绿化进行精细化管护,做到“三分种植,七分养护”,累计补栽树木15500余株,补植花草5500余平米。
四是脏车入城专项治理。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抽调12人,组成脏车入城整治组。每天早8点至下午6点在延展段(巡场镇塘坝村)、长宁硐底出口(岩门口)“脏车入城”检查点开展检查,严控脏车带泥、货车飘洒滴漏入城。深入企业,开展脏车入城源头治理,联合县文明办发布《脏车不入城的倡议书》,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脏车入城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在四大进出口设置脏车入城通告牌24块。截至11月,发放《脏车不入城倡议书》、通告85000余份、检查车辆35000余辆、劝返冲洗17000余辆,现场整治15000余辆。
五是市政维修清洗及翻新。对县城区路灯、交通标示标牌、界牌、浮雕、广告、标志性设施、隔离栏等进行全覆盖清洗。对县政府广场观光渠进行修复(实施中)。对县城区损坏的路沿石、地砖、道路坑洼进行全覆盖修补。对城区所有垃圾箱、果皮箱、坐凳、花台、花箱、电杆、消防栓、公共自行车等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每日擦洗。对破损路灯进行维修,不定时对电路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城区路灯亮化率98%以上;定期清洗玉兰灯灯罩以及灯杆,确保路灯无灰尘无污垢;对全城区雨污水管网、窨井盖、水箅子进行全面排查、更换、维修和疏通,对城区桥墩、彩虹桥、高架桥花箱、城区花箱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翻新。截至目前,对破损地砖进行维修,修复地砖(路沿石)250余处,约682平方米,对全城区雨污水管网、窨井盖、水箅子进行全面排查,更换水箅子53余处,清掏约 1800个,更换井盖36余处、疏通雨污水管网约2900米。
六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干部职工个人防护和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应接已接”种疫苗达100%,对城区露天茶摊以及社区包联小区开展“一码双查”工作。每天用雾炮车对城区不间断进行消毒消杀,对城区垃圾箱进行消毒消杀,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每天对废弃口罩进行收集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7.以违建治理为重点,治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违法建(构)筑物采取“零容忍”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叫停、早处置”原则开展拆除工作。我局将县城规划区划分为8个网格,每天对网格进行两遍巡查。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发现、制止、拆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县城规划区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查处违建户共48起,拆除违建48户,拆除违建面积约10815平方米,完成信访134件,对工业园区突发抢修抢建“两违”建筑进行了专项突击整治,发放调查通知书21户,现场及时拆除违法建筑8处,约700余平方米,稳控22余户,发放调查通知书16户,对县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突发抢修抢建“两违”建筑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场及时拆除违法建筑4处,约410余平方米,稳控24余户。
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各项安全排查工作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7月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发送了《关于开展门店招牌、户外广告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并对县城区商铺店招、广告牌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向各商户发放了隐患排查整改告知书,明确要求商家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自查自纠。目前我局已累计排查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1000余处,向49家商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责任及时限,绝大部分商户已落实整改;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5处。
9.推进信访投诉提质增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围绕着力解决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投诉信访办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信访机制,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和信访投诉电话,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重视现场调查和实施跟踪督办。针对市民群众反映的每一起信访投诉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开展摸底调查,以掌握信访投诉的真实性,同时设定工作时限,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认真处理并及时解决群众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合理诉求。截至目前,承办投诉案件471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有7个月被县数管中心通报表扬。
二、机构设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306.1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41.81万元,增长49.7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30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2.60万元,占97.6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51万元,占2.4%。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30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5万元,占6.43%;项目支出4029.07万元,占93.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06.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1.81万元,增长49.7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38.29万元,增长48.5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2.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056.90万元,占96.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5万元,占1.89%;卫生健康支出43.11万元,占1.03%;住房保障支9.70万元,占0.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4万元,占0.32%。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0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46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95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相比2019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相比2020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万元,比2020年减少11.99万元,减少47.6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及支出。
2021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拆除违章项目”、“城管执法与指挥中心运行”、“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费、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行政医疗补助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开展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开支。
1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县城巡场镇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工作;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餐饮油烟、建筑渣土、商业噪音、道路及工地内外扬尘等执法事项;
(3)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相关城市占道、货运车辆入城、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
(4)涉及城区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含餐厨垃圾)、垃圾压缩站、余家垃圾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系统)、巡场河河道管理等事务;
(5)负责监督管理成都和佳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县城区环卫工作;
(6)负责县城区绿化养护、亮化维护、市政设施维修等管理工作。
2、人员情况
单位共有编制数10人,实际行政编制为9人。
3、资产情况
2021年年末资产数为2400026.10元,负债为0元,净资产总计1766042.90元,比上年2830892.13元,减少430866.03万元,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97.7%,保持在合理的水平。通过政府采购支出11939.00元,其中:采购设备为11939.00元。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召开了部门绩效评价会议,传达有关的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介绍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我局开展绩效自评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是收集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单位实际财务支出数据和实际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按照评分规则自查得分79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收入数为4,202.6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2164.31万元相比,增涨51.50%,增涨原因为: 2020年1-5月未正式开展工作,只涉及人员经费。2020年6月至今按照《专题研究珙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事宜会议纪要》(珙府议事[2021]9号)会议要求,职能划分,正式开展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支出4202.60万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按照实际需求申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和决算、绩效目标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管理规定,基本支出按照时间进度申报和使用,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善项目资料和财务手续后申报和划拨资金。对于项目资金结余主动申请县财政收回指标。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行政运转保障主要在基本支出,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生活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行政成本。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元,实际支出0元。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277.05万元,是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生活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项目支出3925.55元,是用于环卫市容督查维修及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拆除违章建筑,城管执法运行,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城区渗滤液及垃圾处理运营,城区保洁,城区环卫运行及消杀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全程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对所有项目实行领导班子决策、项目评估、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完善项目资料等管理流程后,才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划拨资金。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共计9个,其中县本级安排资金9个,共计3925.55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拆除违章建筑经费,城管执法运行,环卫市容督查维修及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费,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城区渗滤液及垃圾处理运营费,城区保洁费,城区环卫运行及消杀。
按照预定进度计划,所有项目如期完成各项支付。
(四)综合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规范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制度,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支出11939.00元,其中采购货物11939.00元。
3、在职职工未办理公务卡,由于我单位在职职工只有6名,未及时办理公务卡,86名辅职人员出于安全考虑未办理公务卡。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全年现金支付额度未超过2万元。
4、2021年对资产加强了日常管理,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5、建立完善了内控制度,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当年预算能全部执行到位,支出方向与预算一致。但是由于执法车辆的老化、城区市政设施的老化,导致维护费增加,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议及时更新设备,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保障正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支出方向与预算一致,基本支出预算能保障职工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有效地改善了城区公共设施及绿化环境,维护了城区环境卫生,为居民提供干净、靓丽、有序的环境。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拆除违章建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发现、制止、拆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县城规划区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对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提供全额保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该项目金额为67.7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违法建(构)筑物采取“零容忍”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叫停、早处置”原则开展拆除工作。我局将县城规划区划分为8个网格,每天对网格进行两遍巡查。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发现、制止、拆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县城规划区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取得明显成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计67.72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日常活动中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67.72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依法查处违建户共45起,拆除违建45户,拆除违建面积约10625平方米,完成信访98件,对工业园区突发抢修抢建“两违”建筑进行了专项突击整治,发放调查通知书21户,现场及时拆除违法建筑8处,约700余平方米,稳控22余户,发放调查通知书16户,制止违法占地建设苗头86处。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区两违建筑整治打击力度,使县城规划区内的“两违”建筑建设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小产权房产开发基本杜绝,村居民建房守法依规意识实现理性回归,规划区“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日益走上正轨。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格督察和问责,以铁的纪律要求队伍、武装队伍、锤炼队伍,努力实现队伍的转型升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执法队伍,自觉适应新形势下对城市执法队伍的要求。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规划区内历史遗留违建多,涉及的信访举报问题频发,该类违建形成时间长,原因复杂,处置难度大,极易诱发群体性上访信访事件,维稳压力大。
2.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正处在改革和逐步完善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有权机关未赋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查处处罚权力,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执法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开展。
3.随着我县县城建成区的扩大,封闭独立管理的小区增多,地方人民政府主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自主管理的机制未完全建立,导致新小区无业委会或成立不及时大部分老旧小区无业委会无物业的情况;成立有业委会物业管理的小区普遍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不及时,怕得罪人情况,未实施有效监管,致使违建构建(筑)物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增大后续处置难度,从而引发信访举报。
4.因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违建管控区域逐步扩大,工作量增加,有时显得人员和力量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的情况,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监管。
(二)相关建议。
1.力建县政府制定出台地方人民政府主导对小区业委会建管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对小区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管理的监督,有效控制小区内违章搭建,从根本上治理小区乱象。
2.健全完善执法队伍相关考核办法,逗硬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提高队员的执法能力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3.违章建筑整治和打击工作是顺应民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乱象的必要之举,是落实依法治县的体现。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改善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为我县加快实现“人民幸福的经济强县”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管执法运行项目)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的实际,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对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提供全额保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该项目金额为50.0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不断强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突出党建引领行政执法工作主线,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打造党建助推行政执法工作亮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能力,使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计50.01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日常活动中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50.01万元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开展城区乱象治理。我局负责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及进出口通道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等问题。配合巡场镇开展巡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茨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2021年规范占道经营户(摊点)45000余次,取缔棚伞800余处,制止家禽乱养70余处、杂物乱堆900余处,拆除户外广告200余处。
2. 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2021年5月7日我局联合交警、特巡警、运管召开珙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会,抽调13人成立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组,开始对城区街道场所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整治。4台执法车城区流动播放宣传音频、发放文明停车倡议书40000余份、通告40000余份、规范机动车辆2000余辆、非机动车12000余辆。
3. 脏车入城专项治理。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抽调12人,组成脏车入城整治组。每天早8点至下午6点在延展段(巡场镇塘坝村)、长宁硐底出口(岩门口)“脏车入城”检查点开展检查,严控脏车带泥、货车飘洒滴漏入城。深入企业,开展脏车入城源头治理,联合县文明办发布《脏车不入城的倡议书》,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脏车入城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在四大进出口设置脏车入城通告牌24块。2021年发放倡议书40000余份、通告40000余份、检查车辆30000余辆、劝返冲洗15000余辆。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围绕着力解决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投诉信访办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信访机制,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和信访投诉电话,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重视现场调查和实施跟踪督办。针对市民群众反映的每一起信访投诉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开展摸底调查,以掌握信访投诉的真实性,同手设定工作时限,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认真处理并及时解决群众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合理诉求。2021年承办投诉案件404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 100%,多月被县数管中心通报表扬。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严格督察和问责,以铁的纪律要求队伍、武装队伍、锤炼队伍,努力实现队伍的转型升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执法队伍,自觉适应新形势下对城市执法队伍的要求。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 办公设备、执法装备问题
局机关办公楼使用原质监局办公楼,由于经费有限,我局只购买了部分办公设备,目前使用的多数是原质监局的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和空调,且多数已老化损坏。我局现共有118名干部职工,而只购买制式服装45套;执法记录仪、相机、电脑等执法装备购买了部分,但是不能完全满足执法需求。
2. 城市管理执法面对诸多难点、痛点,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牵头部门,又不具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权,相关法律法规无法使用,无人使用,比如车辆乱停乱放、油烟污染防治、无证占道游摊、禁止脏车入城等,有劲使不上力的现象。加之人员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对于要建设一支敢于打硬仗的队伍,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和一线辅助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3.县城城市管理离县委、县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
县委、县政府一直提出打造“灵秀”新城、幸福珙县,通过近10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市民满意度较好。但近年来各地均在努力打造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巡场在现在的区位优势上又存在相应问题,如何立足现实,突显“灵”和“秀”,打造好城市形象,还面临几个问题:一是城市市政维修精修细补,产生费用肯定要增加。二是城市绿化精细管理,相应节点如何打造,需要认真规划和资金保障。三是城区车辆(三轮车辆)存在多、乱、停车难的问题。
(二)相关建议。
1.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
以“治脏”“治噪”“治乱”“治尘”为重点,切实加强县城区全方位综合整治力度。一是以街为市市场实行划线定位、统一摊形、类型分段经营,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店铺入店经营,严禁门外店、骑门摊。通过对游动摊、乱摆摊的有效管控,切实保护租店经营户的合法利益。三是严控占道经营,对经允许占道经营户和占用公共场所经营户收取占道(用)卫生费,增加财政非税收入。
2. 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建设
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管理导则汇编,制定分级分区的占道经营管控标准和城市顽疾管理整治标准,推进管理体系标准化。全面加强城市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占道设施、共享小黄车、违法建设等事项管控,推进管理措施精准化。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要求,全面推行“街长制”“路长制”“巷长制”,推进管理责任网格化。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户外广告及占道设施网络监管系统,推进管理手段信息化。发动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推进管理方式社会化。
3. 推动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动城市执法、广告设置、违建治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执法着装、执法记录、案件办理、案件审核、信息公示、出庭应诉,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探索“管理+执法”联动模式,推进执法监察科学化。建设“网上办案系统”处理一般程序案件,探索实践“非诉执行”,推广第三方辅助执法办案机制,推进案件办理高效化。同时,在已经制定、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思考,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有关课题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细化管理措施和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努力实现城市规范化、常态化、一体化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对城区清扫保洁要求,对城区道路、大街小巷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降尘洒水,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树木、鲜花、植物、草坪的常态管护、补栽补种、修剪造型、更新更换,力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环境卫生总体水平,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城区保洁项目金额为2130.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626.14万元,公厕及绿化管护项目392.3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的清扫、清洗、保洁及以上范围内所有垃圾(含单位和小区)清运道垃圾中转站,做到全天16小时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排水口干净,树穴、花坛、绿化带及周围干净。垃圾桶、果皮箱内外、周边干净,道路边角干净;在垃圾清运上监管环卫设施,确保垃圾桶的设施完好率且周边整齐,保证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对垃圾处理填埋后产生的渗滤液,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的运营管理,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采用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方法,通过运营管理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安全。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渗滤液全部通过收集系统进入厂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进行综合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维护城区公厕解决了百姓入厕难问题,实时对公厕进行维护保障了公厕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宽敞明亮。
4.加强对县城区树木、鲜花、植物、草坪的常态管护、补栽补种、修剪造型、更新更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美化珙县的城区环境,降低扬尘污染,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情况如下:
城区保洁项目共计支付2018.56万元,其中:1月支付保洁费169.47万元;2月支付保洁费171.37万元;3月支付保洁费175.41万元;4月支付保洁费175.86万元;5月支付保洁费175.39万元;6月支付保洁费176.49万元;7月支付保洁费175.39万元;8月支付餐厨垃圾转运费9.53万元,保洁费175.99万元;9月支付保洁费177.11万元;10月保洁费176.86万元;11月支付保洁费180.36万元;12月支付保洁费 79.3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111.44万元,由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费共支付470.96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155.18万元,由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
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费共支付144.73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247.58万元,由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县城区全路段80万平方米清扫保洁,清运生活垃圾总计29700吨,渗滤池完成污水处理35200余立方米,城区绿化种植及养护22万平米,每日对城区几大主要公厕进行不间断清洁消杀,确保公厕洁净无异味。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县城区及其进出口道路做到干净清洁卫生,扬尘污染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同步提升;市政环卫设施外表整洁,无积尘污垢,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及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城区公厕保洁较好,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城区整体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考核标准,绿化公司管护达到标准,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及绿化管护工作有序开展,效果显著,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有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区周边垃圾库清运不及时,存在部分路段垃圾滞留的情况。二是绿化带内落叶及枯枝较多,城区出入口路段部分绿化带存在尘土覆盖的情况。三是偏街小巷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路面油污和白色垃圾较明显。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对城区周边卫生督查力度,增加城区周边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及满及清。二是增加绿化管护人员,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物、落叶,加大绿化带冲洗频次。三是增加保洁人员,各路段足额配备人员,确保清扫保洁质量和卫死角治理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城区“路通”、“灯亮”、“水畅”,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给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按照县政府要求,由我单位对城区各主干道路灯、街道、桥梁等进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2021年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经费为2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县城区路灯、交通标示标牌、界牌、浮雕、广告、标志性设施、隔离栏等进行全覆盖清洗。对县城区损坏的路沿石、地砖、道路坑洼进行全覆盖修补。对城区所有垃圾箱、果皮箱、坐凳、花台、花箱、电杆、消防栓、公共自行车等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每日擦洗。对破损路灯进行维修,不定时对电路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清洗玉兰灯灯罩以及灯杆,确保路灯无灰尘无污垢;对全城区雨污水管网、窨井盖、水箅子进行全面排查、更换、维修和疏通,对城区桥墩、彩虹桥、高架桥花箱、城区花箱等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翻新,维护城市基本功能,同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215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时修复路灯,确保城区路灯亮化率98%以上,对破损地砖进行维修,修复地砖(路沿石)230余处,约600平方米,对全城区雨污水管网、窨井盖、水箅子进行全面排查,更换水箅子50余处,清掏约 1800个,更换井盖35余处、疏通雨污水管网约2900米。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确保市政设施正常使用,路灯正常亮灯,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得城区亮化进一步提升,方便了广大群众夜间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同时确保城区各市政设施正常运行,群众各项生产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城市硬实力和整体形象,增强了广大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区部分照明设施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频次高,群众反映路灯熄灭情况较多。二是城区部分人行道、广场地砖因机动车行驶和停放导致破损较多,维修频率较大。三是部分路段窨井盖、水篦子等油污较重或冲洗泥沙造成堵塞未及时清掏,出现污水或雨水无法及时排放造成积水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一是更换老旧照明设施,并采用新能源环保材料,降低维修成本且有利于环保。二是更换人行道和广场地砖,加大厚度,同时设置提示牌,禁止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三是加大城区窨井盖、水篦子排查力度,及时清掏,同时环卫作业时避免将泥沙杂物等冲洗进入下水管道。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费、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保证巡场河河面洁净,避免河水水质污染,特设立水域保洁机制,同时保证全城环卫工人生活质量,以及环卫和消杀作业的正常运行,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项目金额为130.59万元,环卫工生活补助费项目278.4万元,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30.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巡场河蓄水区域无垃圾,无藻类漂浮物,无异味,河道环卫工每天定时对河道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每月定期清理河道藻类漂浮物,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河道良好的生态环境。
2.每月向每位环卫工发放500元绩效补助,以鼓励环卫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采取扣款方式对环卫工进行绩效考核。
3.环卫作业的正常运行对保持市容卫生整洁至关重要,而其中的消杀作业断绝病原体等的传播,为市民提供健康无害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每天在人流密集地段加大消杀力度,扩大消杀面积。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情况如下:
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130.59万元。
环卫工人生活费共支付258.54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19.85万元,由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
环卫运行及消杀年初预算30.7万元,中途追加12万元,用于支付环卫洒水车租金,共计支付42.7万元。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县城区巡场河9万平方米水域保洁;完成380余名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发放,保障环卫工人基本生活质量;完成城区5大公厕、城区道路、广场近30万平米面积以及800余个环卫设施消杀。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巡场河道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河道生态及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了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了民生的同时也使得我县城区各项环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抑制了细菌滋生、控制了病毒传播,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城市河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休闲环境进一步提升,增强了环卫从业人员幸福感,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更加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区河道面积广,河道保洁人员有限,造成部分河段杂物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加之巡场河水量小,气温升高时藻类生长较快,清理难度大。二是城区消杀面积广,环卫设施数量大,存在消杀不全面和遗漏的情况。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消杀频次加大,消毒药品和用品资金投入较高。
(二)相关建议。
一是增加河道保洁人员数量,加大保洁督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河道保洁效率,并引入新的水源增加巡场河水量,同时改善河水水质。二是增加环卫消杀人员,加大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环卫消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表7: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79101 | 实施单位 |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798.31 | 执行数: | 2634.2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798.31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34.2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县城区及其进出口道路做到干净清洁卫生,扬尘污染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同步提升;市政环卫设施外表整洁,无积尘污垢,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及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城区公厕保洁较好,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城区整体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考核标准,绿化公司管护达到标准,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及绿化管护工作有序开展,效果显著,使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有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 县城区及其进出口道路做到干净清洁卫生,扬尘污染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同步提升;市政环卫设施外表整洁,无积尘污垢,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及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城区公厕保洁较好,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城区整体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考核标准,绿化公司管护达到标准,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及绿化管护工作有序开展,效果显著,使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有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城区保洁面积 | 80万平方米 | 80万平方米 | |||||
数量指标 | 绿化管护面积 | 10万平方米 | 10万平方米 | ||||||
数量指标 | 渗滤液运营及生活垃圾处置量 | ≥110吨/日 | 清运生活垃圾39700吨,渗滤池完成污水处理35200余方米 | ||||||
质量指标 | 完成城区保洁清洁率、绿化管护率、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前 | 2021年前 | ||||||
成本指标 | 城区保洁成本 | ≦2130万元 | 2018.56万元 | ||||||
成本指标 | 绿化管护成本 | ≦392.31万元 | 144.73万元 | ||||||
成本指标 | 渗滤液运营及生活垃圾处置成本 | ≦626.14万元 | 470.96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是否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 是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 指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的缓解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是否可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 是 | 是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附表8: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费、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79101 | 实施单位 |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51.83 | 执行数: | 431.8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1.83 | 其中: 财政拨款 | 431.83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巡场河道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河道生态及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了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了民生的同时也使得我县城区各项环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抑制细菌滋生、控制病毒传播,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 通过项目实施,巡场河道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河道生态及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了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了民生的同时也使得我县城区各项环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抑制了细菌滋生、控制了病毒传播,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巡场河卫生管护 | 650米 | 650米 | ||||||
数量指标 | 发放环卫工人生活补助人数 | 每月不超过464人 | 每月按时发放 | |||||||
数量指标 | 消杀面积 | 108万平方米 | 108万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环卫工人发放比例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县城区卫生环境、公厕环境消杀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市容环卫督查及巡场河卫生管护成本 | ≦130.59万元 | 130.59万元 | |||||||
成本指标 | 环卫运行及消杀成本 | ≦42.7万元 | 42.7万元 | |||||||
成本指标 | 发放环卫工人生活补助成本 | ≦278.54万元 | 258.54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有效改善环卫工人生活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是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能改善环境质量,消除和减少疾病传播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是否持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8% | 95% | 100% |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附表9: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79101 | 实施单位 |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15 | 执行数: | 21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城区路灯亮化,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 | 完成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城区路灯亮化,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修路灯及各亮化设施维修次数 | ≥210次 | 确保城区路灯亮化率98%以上,对破损地砖进行维修,修复地砖(路沿石)230余处,约600平方米,对全城区雨污水管网、窨井盖、水箅子进行全面排查,更换水箅子50余处,清掏约 1800个,更换井盖35余处、疏通雨污水管网约2900米 | ||||||
质量指标 | 路灯亮化率 | 合格率≥95% | ≥95% | |||||||
时限指标 | 完成时限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20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费 | ≦215万元 | 215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不断完善市政设施,营造更为舒适的环境,为市民创造了更好的生活和出 | 是 | 是 | |||||||
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100% | ||||||||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