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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时间: 2021-10-27 来源: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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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 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第五部分 附表

一、封面

二、目录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珙府议事〔2020〕9号、珙府议事〔2020〕14号会议要求,将珙县巡场镇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县住建城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并明确相关职责。

1、县城巡场镇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工作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餐饮油烟、建筑渣土、商业噪音、道路及工地内外扬尘等执法事项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

3、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相关的城市占道、货运车辆入城、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及城区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含餐厨垃圾)、垃圾压缩站、余家垃圾填埋场(含渗漏液处理系统)、巡场河河道管理等事务委托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县城区环卫工作事项调整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

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内涉及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案件上报和处理工作。

5、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6、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亮化维护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7、将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的县城区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工作委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率先集中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宜宾各区县率先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改革。6月初,县政府决定将城市管理、城市执法、县城区规划执法职能委托我局集中行使,并将珙县巡场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大队、县住建城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珙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珙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96人(其中行政事业人员18人、临聘人员78人)交由我局管理。9月初,我局与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密切配合,通过“清理执法事项清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并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将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1个部门1344项行政执法事项报省政府批准划归我局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

2、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一是学习强思想。通过党组集中学习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扎实做到。一年来,党组集中学习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

二是活动强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党建联盟主题日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微党课”、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片、参观革命红色廉政教育基地、“解放思想,实干争先”征文演讲大比武、干部作风大整顿、“学习强国”大比赛、职工大讲堂、参与县“职工杯”篮球联赛等各类活动40余次、发出督查通报7期、查找作风问题385个。通过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初心永不忘、使命扛在肩、忠诚比担当”的良好氛围。

三是制度强规范。制订印发《干部职工行为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财务资产管理规定》等60余项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无论是在干部作风大整顿、巡察进驻期间,还是县委、县政府日常督查抽查,我局的队伍管理、作风建设都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训练强素质。为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能力,着力改变执法队伍的精神面貌,提升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我局不断强化一线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着装仪表、精神状态的监督管理,通过集中开展军训体训、法律培训、政治轮训17次596人次,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素养明显增强、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精神面貌明显改变。

五是意识强理念。县局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队伍管理的第一位,严格政治建队的工作方向,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我局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以来,县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局领导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12人次。工作简报被县委每周要情采用2篇、被县机关工作和党的建设采用3篇;宣传稿件被省级媒体采用2篇、被市级媒体采用10篇、被县级媒体采用43篇。

3、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县局始终坚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廉政教育,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实“一岗双责”。局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示范带头,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安排、主动督促、主动检查。县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局长周友泉专题听取局领导、督察监督股负责人汇报党内监督工作10次、讲廉政党课2次、与局领导集体谈话1次、与全局股级干部集中谈话1次、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其他局领导开展各类谈心谈话9次、讲廉政党课3次。

二是扎牢廉政防线。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切实做到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是严肃党内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一把手“五不分管”规定,凡重大事项一律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开展“述职述责述廉”工作,自觉接受内部评判和社会监督。

四是防范廉政风险。紧盯组织人事、基建装备、项目管理、行政执法、财务岗位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健全完善制度规定,严格审批决策程序,形成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业务局领导事前相互监督,督察监督股、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分管财务局领导事中提前监督、事后签字背书,杜绝少数人说了算,把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转变,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

4、攻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难点,城市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观

我局以《珙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局长周友泉亲自谋划、直接部署、靠前指挥、全程督导,集中开展 “广告横幅立牌治理”、“市政设施管护提升”、“环卫绿化常态整治”、“市容市貌规范管控”等各有侧重的专项行动,主城区及四大出口的广告、横幅、立牌基本拆除和清除,影响城市形象的“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周边秩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6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50余台次,发放文明卫生手册5000余份,利用车辆喇叭宣传3200余次;拆除大型广告662处,清理横幅368幅,清除牛皮癣42500余张(处),收缴立式招牌(灯箱)329个,规范占道经营户(摊点)45000余次;修复路灯434盏1000余颗、下水道56处2200余米、木质座椅25个、铸铁或高分子井盖217个、水箅子89个、地砖(路沿石)600余处5500余块;纠正共享电瓶车违规停放42000余台次,扣除共享电瓶车公司保证金10万余元;强化托管项目考核,扣除保洁公司、绿化公司的托管费用20余万元;巡查建筑工地1210余次,书面督促整改200余次,发现货车飘洒滴漏147台次,劝返货车违规入城1500余台次,口头警告2100次,立案查处15起,罚款3万余元;整改餐饮油烟未达标11家;承办投诉案件383起,办结率97.43%,群众满意率达 98.57%,6月至9月连续四个月被县数管中心通报表扬;办结人大建议1件,办结率50%、办结政协提案6起,办结率85.7%。2020年9月,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是全力治理广告乱象。针对县城区及四大出口乱打广告、乱挂横幅、乱立牌(箱),局长周友泉靠前指挥,副局长田新华带队整治,明确“未经批准的商业广告无条件拆除,原已批准的商业广告优先县委、县政府使用,横幅、立牌(箱)一律收缴”的工作目标,经过三个月的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重点攻坚,顶压力、攻难点、拔钉子,这一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毒瘤”基本切除。

二是严厉查处污染源头。我局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案查中队,专职查处建筑工地违反扬尘治理规定、货车飘洒滴漏以及带泥上路、废旧收购占道经营、餐饮油烟不达标等可能造成源头污染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县住建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污染源整治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三是网格巡查规范秩序。对城区600余家沿街商铺、以街为市特许摊点、游摊地摊由四个巡查中队按网格、分时段、全方位巡查整治,严控骑门摊,劝离游动摊,规范夜市摊,主城区街面秩序总体良好。同时开展护送学生上放学“护学行动”,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家长一致好评。

四是严格考核强化监管。我局切实加强对保洁公司、绿化公司、共享电瓶车公司的日常管理,不断细化保洁公司机扫、冲洗、降尘作业方案,明细环卫工人定人、定时、定路段工作方式;监督绿化公司加强树木、鲜花、植物、草坪的常态管护、补栽补种、修剪造型、更新更换;督促共享电瓶车公司优化升级后台系统,从技术层面减少乱停乱放。同时,我局对保洁公司、绿化公司逐日督查考核,对共享电瓶车公司不定时抽查考核,日记录,月汇总,严格兑现处罚。城区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得到明显提升,在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共享电瓶车乱停乱放逐渐减少。

5、重拳整治违法建(构)筑物,着力维护县城区规划建设秩序

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发现、制止、拆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县城规划区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执法队员日地毯式巡查、执法大队负责人周两次全网格普查、分管局领导月四次全方位督查”工作制度,对违法建(构)筑物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叫停、早处置”。

二是依法强制拆除正在违建(构)物。对违法建(构)筑物当事人不停劝阻,执意偷建、抢建的,及时处置,依法拆除,既减少违建当事人经济损失,又减轻依法拆除工作阻力,赢得了执法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严格法定办案程序规定。对既往违建当事人拒不配合公共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的,规范调查取证、立案告知、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等法定程序,形成强大的政策法律威慑力。

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发现违建户283户次,及时叫停并拆除违建面积27585平方米,立案查处25起;配合有关部门拆除既往违建户13户,拆除违建面积约5850平方米,达到了“消存量、零增长、零容忍”的管控目标。

6、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发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坚持

我局坚持每月必到所帮扶的王家镇花树村、白玉村11户建卡贫困户家中,了解各自帮扶贫困户面临的实际困难,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制定收入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同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捐款捐物11000余元送到帮扶贫困户手中,为贫困户排忧解难,确保脱贫不返贫、帮扶奔小康。今年9月初,我局得知贫困户游普龙女儿游世琴考上成都大学,县局立即委派陈华副局长前往其家中,送去慰问金2000元。目前11户贫困户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县城城区以街为市街道、720个果皮箱、105个垃圾桶、120个勾背垃圾箱以及1个垃圾压缩站,每天不少于1次人工消毒;同时机械化作业车辆每天对城区环境卫生不少于3次全方位消杀。深入联系小区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小区居民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重要疫情信息及时在小区业主群发布提醒。坚持每日对干部职工体温检测登记,严控干部职工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对接触不报告的,按干管权限严肃处理。今年7月,县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副局长陈华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实各自分管板块的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64.3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10.72万元,增长97.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6月以后,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16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4.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6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3万元,占6.98%;项目支出2013.28万元,占93.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4.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10.72万元,增长97.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6月以后,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10.72万元,增长97.5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6月以后,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及城市管理和城乡社区环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相关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103.79万元,占97.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53万元,占1.64%;卫生健康支出20.25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占0.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64.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9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8.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相比2019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相比2019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万元,比2019年增加14.15万元,增长56.20%,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以后,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增加了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建执法大队人员经费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个项目(“拆除违章”、“城管执法与指挥中心运行”、“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中心桥闸坝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各项指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拆除违章”、“城管执法与指挥中心运行”、“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城区保洁”“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中心桥闸坝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拆除违章建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92万元,执行数为4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查处违建,对违建进行处理,完善巡查发现,劝诫制止,快速处置,整体联动,优化整合控违拆违队伍,健全联动机制,抓好日常巡查监控。发现的主要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错综复杂,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执法理念,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让老百姓能自觉地依法依规搞建设。

(2)城区保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65万元,执行数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县城区全路段80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县城区及其进出口做到干净清洁卫生。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城区出入口与村道交接处或者空地上时常有垃圾偷倒现象,部分原因是垃圾桶覆盖面积不够广,距离居民生活区有一定距离,形象脏乱差的局面。部份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公德意识较差,不爱护公共卫生形象较为突出,部分环卫设施有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偷倒垃圾问题,要求保洁公司安排自卸车加强巡查,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3)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5万元,执行数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政设施功能完好,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得城市的品质更上一层台阶。发现的主要问题:城区部分城乡结合部存在亮化盲区,一些地段路灯安装率较低,也存在一些灯杆有线缆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日常巡查力度,适量增加路灯安装数量,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及时修复故障灯,及时维护供电线路。

(4)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3.25万元,执行数为283.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县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及污水处理,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提升城市形象。发现的主要问题:垃圾桶覆盖面积不够方,垃圾清理不够及时,造成部份区域垃圾暴露在外,散发异味,形成脏乱差的局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期对县城区几大出入口垃圾桶清洗,每日对桶内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垃圾桶周边无垃圾堆积,桶内垃圾日产日清。

(4)环卫工人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3.30万元,执行数为11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每月向环卫工人发放500的生活补助,以鼓励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发现的主要问题:每月发放时间不确定,造成发放不及时等。下一步改进措施:每月15日前发放生活补助款,及时发放。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拆除违章建筑项目
预算单位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8.92万元 执行数: 48.9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保持环境整治规范,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有效地维护了环境秩序。 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保持环境整治规范,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有效地维护了环境秩序。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拆除面积 拆除违建面积约18126.27平方米 共计拆除约5850平方米违法建设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97% 验收合格率97%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拆除违建成本 ≥48.92 48.9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杜绝乱搭乱建 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保持环境整治规范 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保持环境整治规范
满意度指标 管理部门满意度 管理部门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区保洁费
预算单位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65万元 执行数: 10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县城区全路段108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加强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督。 完成县城区全路段108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加强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监督。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清扫面积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迎宾路及延展段等公共地段共108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 完成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迎宾路及延展段等公共地段共108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清洁率 合格率≥95% 合格率≥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清扫保洁费用 1065万元 106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县城区无垃圾、积水、浮土和明显灰尘,市政设施随时整治美观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城镇群众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
预算单位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3.25万元 执行数: 283.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县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及污水处理,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提升城市形象。 对县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及污水处理,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提升城市形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量 ≥110吨/日 清运生活垃圾28176吨,渗滤池完成污水处理35000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县城区清洁背景 合格率≥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运营费用 283.25万元 283.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进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费
预算单位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7.5万元 执行数: 10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城区路灯亮化,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 完成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城区路灯亮化,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路灯及各亮化设施维修次数 ≥210次 及时发现损坏路灯后立即维护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路灯亮化率 合格率≥95% ≥95%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费 ≦107.5万元 107.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不断完善市政设施,营造更为舒适的环境,为市民创造了更好的生活和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城镇群众满意度 ≥90% 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一线环卫工人生活补助
预算单位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3.30万元 执行数: 113.3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环卫工人生活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改善环卫工人生活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增加环卫工人生活补助人数 发放人数464人 共支付环卫工人生活补助113.3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比例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限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一线环卫工人生活补助 113.30万元 113.3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是否有效改善环卫工人生活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区保洁费项目、拆除违章经费、城管执法与指挥中心运行费、城区保洁费、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费、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其他行政医疗补助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机关开展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开支。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县城巡场镇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国土综合执法工作;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餐饮油烟、建筑渣土、商业噪音、道路及工地内外扬尘等执法事项;

(3)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相关城市占道、货运车辆入城、户外广告设置等行政审批事项;

(4)涉及城区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处理(含餐厨垃圾)、垃圾压缩站、余家垃圾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系统)、巡场河河道管理等事务;

(5)负责监督管理成都和佳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县城区环卫工作;

(6)负责县城区绿化养护、亮化维护、市政设施维修等管理工作。

2、人员情况

单位共有编制数10人,实际行政编制为6人。

3、资产情况

2020年年末资产数为2830892.13元,负债为0元,净资产总计2797017.41元,比上年7816.39元,增加2797017.41万元,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97.7%,保持在合理的水平。通过政府采购支出139025.00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为139025.00元。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召开了部门绩效评价会议,传达有关的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介绍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我局开展绩效自评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主要是收集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单位实际财务支出数据和实际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收入数为21643115.63元,与上年决算数535859.30元相比,增涨40.39倍,增涨原因为: 上年度未正式开展工作,只涉及人员经费。2020年6月按照《专题研究珙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事宜会议纪要》(珙府议事[2020]9号)会议要求,职能划分,正式开展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支出21643105.08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

1、集中开展“广告横幅立牌治理”、“完成市容市貌规范管控”等专项行动,影响城市形象的“五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周边秩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2、6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50余台次,发放文明卫生手册5000余份,利用车辆喇叭宣传3200余次,拆除大型广告662处,清理横幅368幅,清除牛皮癣42500余张(处),收缴立式招牌(灯箱)329个,规范占道经营户(摊点)45000余次;修复路灯434盏1000余颗、下水道56处2200余米、木质座椅25个,铸铁或高分子井盖217个,水箅子89个、地砖(路沿石)600余处5500余块;纠正共享电瓶车违规停放42000余台次,扣除共享电瓶车公司保证金10万余元;强化托管项目考核,扣除保洁公司、绿化公司的托管费用20余万元;巡查建筑工地1210余次,书面督促整改200余次,发现货车飘洒滴漏147台次,劝返货车违规入城1500余台次,口头警告2100次,立案查处15起,罚款3万余元。

3、整改餐饮油烟未达标11家;承办投诉案件383起,办结率97.43%,群众满意率达98.57%,6月至9月连续四个月被县数管中心通报表扬;办结人大建议1件,办结率50%、办结政协提案6起,办结率85.7%。2020年9月,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按照评分规则自查得分90分。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按照实际需求申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和决算、绩效目标等,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预算管理规定,基本支出按照时间进度申报和使用,项目支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善项目资料和财务手续后申报和划拨资金。全年资金有10.55元结余。对于项目资金结余主动申请县财政收回指标。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行政运转保障主要在基本支出,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生活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行政成本。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元,实际支出0元。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1510259.07元,是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生活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0年项目支出20132846.01元,是用于环卫市容督查维修及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拆除违章建筑经费,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费,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城区渗滤液及垃圾处理运营费,城区保洁费,城区环卫运行及消杀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全程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对所有项目实行领导班子决策、项目评估、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完善项目资料等管理流程后,才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划拨资金。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共计9个,其中县本级安排资金9个,共计20132846.01元。

项目支出用于环卫市容督查维修及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拆除违章建筑经费,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费,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环卫工人生活补助,城区渗滤液及垃圾处理运营费,城区保洁费,城区环卫运行及消杀。

按照预定进度计划,所有项目如期完成各项支付。

(四)综合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规范的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制度,2020年通过政府采购支出139025.00元,其中采购货物139025.00元。

3、在职职工未办理公务卡,由于我单位在职职工只有6名,未及时办理公务卡,86名辅职人员出于安全考虑未办理公务卡。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全年现金支付额度未超过2万元。

4、2020年对资产加强了日常管理,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5、建立完善了内控制度,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当年预算能全部执行到位,支出方向与预算一致。但是由于执法车辆的老化、城区市政设施的老化,导致维护费增加,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议及时更新设备,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保障正常运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支出方向与预算一致,基本支出预算能保障职工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有效地改善了城区公共设施及绿化环境,维护了城区环境卫生,为居民提供干净、靓丽、有序的环境。

(二)存在问题。

1、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2、辅职人员基本工资纳入了年初预算,但是人均保障水平较低,在项目支出中支出基本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障费用等。

3、由于城区市政设施老化,每年维护费用过大,超过全年预算数,要挤占其他项目资金。

4、执法车辆的老化,造成每年维修维护费用过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管理工作压力日渐增大,在正式职工不足的情况下,大量的工作依靠辅职人员来完成。目前辅职执法人员保障水平较低,希望能提高保障水平,稳定队伍。

3、加大设备的更新,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建议及时更新设备,如执法车辆等。

4、增加正式执法人员人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拆除违章建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打击和整治县城规划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提高城市建设形象,对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提供全额保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该项目金额为48.9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查处违建,对违建进行处理,对各类违法建(构)筑物等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测绘,评估,处罚。 完善巡查发现,劝诫制止,快速处置,整体联动,优化整合控违拆违队伍。健全联动机制,抓好日常巡查监控。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计35.5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日常活动中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35.5万元。年末财政收回指标13.42万元,由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20年全年规建执法大队依法查处违建户共25起,拟建面积7450.647余平米;拆除违建142户,拆除违建面积约18126.27平方米,县城区域内在控并责令停建的15余户,拟建面积约1300平方米。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区两违建筑整治打击力度,使县城规划区内的“两违”建筑建设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小产权房产开发基本杜绝,村居民建房守法依规意识实现理性回归,规划区“两违”建筑管控工作日益走上正轨。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珙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争为宜宾各区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到示范作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错综复杂。部分历史遗留建筑建设年限久远,情况复杂,此类建筑如何认定、处理不明确。例如部分违法建设在修路之前或者修路之初就存在,已建设多年,建设手续不齐全,很多建筑且已成为群众生存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类似建筑的认定、处理,要求不明确。

2、经济利益驱动。一是拆迁谋利。随着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建设,主城区内的拆迁户获得相当数额的征迁补偿,诱发了一些待迁户以房生财的念头。于是村民纷纷抢占集体土地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最低的成本获取高额利润。二是赚取租金。农民大量进城,民房租赁形成了很大的市场。“城中村”的一些村民为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三是跟风违建。部分群众看见别人违建怕在日后拆迁过程中“吃亏”,便跟风违法建设。

3、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由于多数人们未能对国家城市规划的法律及法规得到了解,以为在自己原有的土地上进行建设是不违法的,对认为自己的土地进行为所欲为的搭建。及时有的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会觉得建设审批程序相对复杂且费用交工,为了方便起见,不愿意去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并心存侥幸的进行建设。

(三)相关建议。

1、创新执法理念,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执法队员学法用法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综合素质,树立“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观念,夯实执法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快规建执法队伍建设步伐、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2、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不断加大违法建(构)筑物的摸排、发现、制止、拆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县城规划区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强化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等力度的宣传,促使城市对建设法律法规进行了解,避免出现在进行违章建筑的同时还宣称自己没有犯法。加大举报的途径使居民掌握举报的途径,便于在违法的萌芽状态被遏制。

4、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增强广大县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让老百姓能自觉地依法依规搞建设。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管执法运行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城管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提供全额保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该项目金额为21.4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不断强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突出党建引领行政执法工作主线,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打造党建助推行政执法工作亮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能力,使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计21.47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日常活动中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21.47万元。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6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50余台次,发放文明卫生手册5000余份,利用车辆喇叭宣传3200余次;拆除大型广告662处,清理横幅368幅,清除牛皮癣42500余张(处),收缴立式招牌(灯箱)329个,规范占道经营户(摊点)45000余次,纠正共享电瓶车违规停放42000余台次,巡查建筑工地1210余次,书面督促整改200余次,发现货车飘洒滴漏147台次,劝返货车违规入城1500余台次,口头警告2100次,立案查处15起,罚款3万余元;整改餐饮油烟未达标11家;承办投诉案件383起。

全力治理广告乱象。针对县城区及四大出口乱打广告、乱挂横幅、乱立牌(箱),局长周友泉靠前指挥,副局长田新华带队整治,明确“未经批准的商业广告无条件拆除,原已批准的商业广告优先县委、县政府使用,横幅、立牌(箱)一律收缴”的工作目标,经过三个月的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重点攻坚,顶压力、攻难点、拔钉子,这一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毒瘤”基本切除。

严厉查处污染源头。我局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案查中队,专职查处建筑工地违反扬尘治理规定、货车飘洒滴漏以及带泥上路、废旧收购占道经营、餐饮油烟不达标等可能造成源头污染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县住建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污染源整治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网格巡查规范秩序。对城区600余家沿街商铺、以街为市特许摊点、游摊地摊由四个巡查中队按网格、分时段、全方位巡查整治,严控骑门摊,劝离游动摊,规范夜市摊,主城区街面秩序总体良好。同时开展护送学生上放学“护学行动”,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家长一致好评。

严格考核强化监管。我局切实加强对共享电瓶车公司的日常管理,对共享电瓶车公司不定时抽查考核,日记录,月汇总,严格兑现处罚。使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提升,在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共享电瓶车乱停乱放逐渐减少。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6月以来,案件办结率97.43%,群众满意率达 98.57%,6月至9月连续四个月被县数管中心通报表扬;办结人大建议1件,办结率50%、办结政协提案6起,办结率85.7%。2020年9月,我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对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珙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争为宜宾各区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到示范作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因是新组建局,加之“三定”方案一直没有明确,在编人员多为从各县级部门、巡场镇政府抽调的,人心不稳,工作推动起来面临诸多困难。

1、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局在编人员年龄多在50岁以上,在岗公务员包括抽调的仅15人,绝大多数人多年不在执法岗位,无执法证,不熟悉执法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同志不愿学习,不在状态,应付式工作,执法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2、执法体制不顺、机制不畅,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处于摸索阶段,市级无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省政府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清单未批复,受委托执法存在法律障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移交执法权的行政部门尚未建立网上信息共享系统,推动工作存在不顺不畅的问题。

3、城市管理执法面临诸多难点、痛点,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牵头部门,又不具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权,比如车辆乱停乱放、污染防治、无证游摊、脏车入城等,有使不上力的现象。加之人员装备经费保障不足,对于一支打硬仗的队伍,一定程度影响了一线辅助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相关建议。

1、城市管理工作压力日渐增大,在正式职工不足的情况下,大量的工作依靠辅职人员来完成。目前辅职执法人员保障水平较低,希望能提高保障水平,稳定队伍

2、以“治脏”“治噪”“治乱”“治尘”为重点,切实加强县城区全方位综合整治力度。一是以街为市市场实行划线定位、统一摊形、类型分段经营。通过调查摸底,向社会公开监督,限制一人一摊,让固定摊户有摊位,让农户卖菜有摊点,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店铺入店经营,严禁门外店、骑门摊。通过对游动摊、乱摆摊的有效管控,切实保护租店经营户的合法利益。三是严控占道经营,对经允许占道经营户和占用公共场所经营户收取占道(用)卫生费,增加财政非税收入。四是加大对各类广告、横幅立牌、牛皮癣的管控力度,坚决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毒瘤”反弹反复。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区保洁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对城区清扫保洁要求,对城区道路、大街小巷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降尘洒水,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树木、鲜花、植物、草坪的常态管护、补栽补种、修剪造型、更新更换,力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升环境卫生总体水平,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城区保洁项目金额为1065.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283.25万元,公厕及绿化管护项目103.2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环卫设施、路灯杆、桥梁等公共地段的清扫、清洗、保洁及以上范围内所有垃圾(含单位和小区)清运道垃圾中转站,做到全天16小时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排水口干净,树穴、花坛、绿化带及周围干净。垃圾桶、果皮箱内外、周边干净,道路边角干净;在垃圾清运上监管环卫设施,确保垃圾桶的设施完好率且周边整齐,保证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对垃圾处理填埋后产生的渗滤液,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的运营管理,按照行业环保标准和垃圾处理的要求,采用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方法,通过运营管理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安全。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渗滤液全部通过收集系统进入厂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进行综合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维护城区公厕解决了百姓入厕难问题,实时对公厕进行维护保障了公厕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宽敞明亮。

4.加强对县城区树木、鲜花、植物、草坪的常态管护、补栽补种、修剪造型、更新更换。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美化珙县的城区环境,降低扬尘污染,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情况如下:

城区保洁费支付1064.99万元,结余0.02元;

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费共支付283.25万元;

城区公厕及绿化管护费共支付103.21万元。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县城区全路段80万平方米清扫保洁,清运生活垃圾总计28176吨,渗滤池完成污水处理35000吨,城区绿化种植及养护22万平米,每日对城区几大主要公厕进行不间断清洁消杀,确保公厕洁净无异味。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县城区及其进出口道路做到干净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处理及时,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考核标准,绿化公司管护达到标准,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城市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提升珙县城市形象。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环城路,城区进出口渣土、地材车辆的“滴、撒、漏”污染问题时有发生,建筑工地驶出的大型货车将泥渣带出,干燥后易形成扬尘覆盖路面及绿化带,对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均造成影响,相关部门长效管理还没有得到切实落实。

2.县城区出入口与村道交接处或者空地上时常有垃圾偷倒现象,部分原因是垃圾桶覆盖面积不够广,距离居民生活区有一定距离,或是垃圾清理不够及时,因此造成部分区域垃圾暴露在外,散发异味,形成脏乱差的局面。

3.部分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公德意识较差,由于多年形成的陋习,市民环保意识较差,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街头随意散发宣传资料,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等不爱护公共卫生形象较为突出。部分环卫设施有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

4.春夏交替时节,市民反映部分街道树木存在大量虫害,不仅影响市容也给行人带来影响,绿化公司在管护期间对虫害实施的杀虫效果不佳,喷洒农药后也仍然有虫害情况的存在。

(二)相关建议。

1.针对“滴、撒、漏”污染问题,向执法部门建议加强渣土、地材车“滴、撒、漏”污染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设立突击组,遇到突发事件,如渣土、地材车辆“滴、撒、漏”严重时,落实全日制巡查,对重点路段、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蹲点值守,发现污染立即调集人员和车辆进行清理、冲洗,尽快恢复路面卫生。此问题涉及情况较复杂,保洁公司已按要求加强自日常管理,其他部门需要长效管理。

2.针对偷倒垃圾问题,要求保洁公司安排自卸车加强巡查,一经发现及时清理。同时成立专项清洗垃圾桶小组,定期对县城区几大出入口垃圾桶清洗,每日对桶内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垃圾桶周边无垃圾堆积、桶内垃圾日产日清。

3.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坚持创建行动与宣传教育紧密联系,从学生抓起,开展“做文明市民”一系列教育活动。

4.增强绿植防虫意识,尝试实施不同杀虫剂,在虫害期间标贴虫害提示,让行人尽量避开有虫害的树木。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城区“路通”、“灯亮”、“水畅”,充分展示城市的美好形象,给市民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环境,按照县政府要求,由我单位对城区各主干道路灯、街道、桥梁等进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2020年城市管理用水用电及维修维护项目经费为10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县城区所有街道、人行道、通道街、巷道、车行道、公园、路灯、桥梁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不断改善硬件环境,提高市政设施功能,为市民生活出行提供便利,维护城市基本功能,同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根据目前项目实施情况来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确保经费支出与实施成效能达成正比。及时对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维护城市基本功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107.49万元,项目资金结余0.57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修复路灯434盏1000余颗、下水道56处2200余米、木质座椅25个、铸铁或高分子井盖217个、水箅子89个、地砖(路沿石)600余处5500余块。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确保市政设施正常使用,路灯正常亮灯,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政设施功能完好,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得城市的品质更上一层台阶。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市政设施质量管理意识淡薄在市政工程中非常普遍,质量意识在项目的顺利完成中起着重要作用。施工人员对于具体的计划方案随意的进行修改,在施工建设上没有全局观念,对于项目的维修质量没有充分重视,导致在设施维护段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修改计划。

2.城区部分城乡结合部存在亮化盲区,一些地段路灯安装率较低,也存在一些灯杆有线缆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也给居民夜间出行带来不变。

3.照明重亮度、轻节能的问题,在城区路灯照明的灯具选择上体现的就比较突出。例如,由于过分强调照明效果,没有将新型灯具作为主照明设备,导致很多区域仍然主要采用已经过时了的、高耗能的高压钠灯。

(二)相关建议。

1.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市政设施的维修质量,首先对于质量管理工作要有充分的认识在下一个项目的各个方面有意识地开展数量管理。意识到材料的优缺点,严格遵守项目进度,以及细致的监督工作。

2.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日常巡查力度,适量增加路灯安装数量。

3.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及时修复故障灯,定期更换寿命到期、光通量降低的光源,及时维护供电线路等。合理养护光源和照明灯具,增加光通量,不仅可以解决能源浪费问题,更能解决光害弊端。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环卫工人生活费、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保证巡场河河面洁净,避免河水水质污染,特设立水域保洁机制,同时保证全城环卫工人生活质量,以及环卫和消杀作业的正常运行,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由县财政安排,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项目金额为83.70万元,环卫工生活补助费项目113.30万元,环卫运行及消杀项目10.7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巡场河蓄水区域无垃圾,无藻类漂浮物,无异味,河道环卫工每天定时对河道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每月定期清理河道藻类漂浮物,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及时上报处理,确保河道良好的生态环境。

2.每月向每位环卫工发放500元绩效补助,以鼓励环卫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采取扣款方式对环卫工进行绩效考核。

3.环卫作业的正常运行对保持市容卫生整洁至关重要,而其中的消杀作业断绝病原体等的传播,为市民提供健康无害的生活环境,特别是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每天在人流密集地段加大消杀力度,扩大消杀面积。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及结余。

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共支付项目资金情况如下:

环卫市容督查中心桥闸坝蓄水区域卫生管护83.70万元,结余9.96元;

环卫工人生活费共支付113.30万元;

环卫运行及消杀共支付10.75万元。

(二)项目财务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待计划指标下达后,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及附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后划转资金。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及时进行规范的账务核算。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完成巡场河全水域日常保洁,每月环卫工生活费按时发放,保障环卫正常运行,消杀作业落实到位。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巡场河水域洁净无污染,保洁区域内无病毒传播,该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保证环卫工生活质量,对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和疫情的防控起到了关键作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树木落叶期,城区路面存在大量落叶,而河道两边更是树木茂盛地段,因此河面漂浮落叶较多,加之环卫工在清扫落叶时难免将落叶扫入河道内,因此存在河面落叶难以清理或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2.垃圾分类不完善,部分路段垃圾桶未标明垃圾种类,各种垃圾装在一个垃圾桶内,在未及时清运时垃圾异味较为明显。一些人流密集区域未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点,导致废弃口罩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成为潜在的传染源。

3.农贸市场周边垃圾库消杀不到位,市民反映异味较大。客运站作为外来人聚集地,其周边消杀频次较低。部分环卫工人在进行消杀作业时未佩戴口罩和手套,存在一定的健康安全风险。

(二)相关建议。

1.清扫滨河人行道是尽量避免将落叶扫入河道,可采取吸尘方式清扫落叶,河面落叶及时用捞网清理,加大清洁艇的巡河频次。

2.规范垃圾桶的摆放,做到每个路段特别是生活区垃圾桶的分类和垃圾的及时清运,其次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3.做好医院、商超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清扫保洁,并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对必要点位进行消毒灭菌作业,积极有效做好学校、公交站点、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向每位环卫工发放口罩和手套,做好防护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封面

二、目录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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