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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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对县级部门暂未划转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以及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监管。3.指导并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全过程综合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受理相关质疑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4.负责拟订非公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非公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运行宏观调控,负责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及时交办相关单位。6.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7.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民生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县本级行政许可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部门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9.负责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相关主要工作情况。
1.聚焦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2022年珙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计受理咨询件62849件;申请办59523件,受理件59523件,办结59523件;珙县政务中心上罗分中心共计受理咨询件21890件;申请办20796件,受理件20796件,办结20796件;“全天候”政务服务全县办件总量10400件。开展“局长进大厅”为民服务活动,共有一把手进大厅19人次,分管局长进大厅41人次,为群众解决各类问题26个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根据“一网通办”考核指标要求,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执法信息和行为录入,监管覆盖率为48.29%,监管行为量为5136件。开展“窗口腐败”治理工作,对窗口人员和负责人员开展各类教育活动5次,利用每月的绩效考评,对窗口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有效督促窗口人员尽职负责。
2.切实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一是围绕优化整合平台、统一建设标准、规范清单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系统支撑5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示范点打造工作,2022年打造示范点124个,打造率66%。二是扎实开展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省级政务服务研究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高标准将巡场镇、龙翔社区建成川南片区政务服务研究示范基地。三是按计划完成对13个乡镇177个村社便民服务设施5年规划编制,形成编制报告,报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3.创新推行“五三”工作法,不断优化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一个功能完善“全岗通”窗口,二是建立一张“能办事项”职责清单,三是完善一套清楚便捷办事流程,四是发送一条办理结果反馈信息,五是建立一本工作台账。开展全天候电话提前“约办”,精简程序和材料“快办”,办理结果“回办”,以“五三”工作法,切实增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4.深化“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见效。一是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和审批清单,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向乡镇一级下放简易事项135项,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扩权赋能工作,确保行政效能更高效、服务事项更便民。二是全面推行“放管服”任务清单管理,编制印发《珙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珙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等系列工作任务清单。
5.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抢抓全市发展机遇。2022年全县完成民间投资67.28亿元,增速20.2%;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119.59亿元,占比58%。新增民营企业602户。一是着力提升对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指导3家优质企业创建现代企业制度,4家民营企业被评为2021年度宜宾市百强民营企业,指导4家民营企业申请2022年度贷款贴息,金额达53.43万元。二是推进“两新”阵地堡垒建设,2022年新成立2个实体党支部,珙县受到宜宾市表彰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支持党建工作先进企业、1名优秀党务干事、2名优秀共产党员。三是落实“宜宾造”市场拓展工作,完成汽车采购20辆,智能终端产品采购50万元,管材管件采购1600万元,医疗器械采购200万元。
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发展为基调营造全县优质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一个项目跟到底”,选取3个重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办理流程。二是在县经济开发区探索开启“区域评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五减”新模式,将企业入驻压缩到2个必须事项(能评、安评)。三是建立“全程办”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入驻所需事项一站式、全程办理。四是助企纾困取得成效,通过线下向各企业发放助企纾困明白卡、宣传册,线上在“珙县发布”工作号上发布相关惠企政策等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2022年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金额882.32万元,涉及25户企业,扩大“六税两费”享受范围优惠,减免金额1196.15万元,涉及785户企业,累计为157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86.06万元,惠及职工3337人。五是开展“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维权突出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权益。收到企业反映问题48个,已解决41个,其余7个在持续推进中。
7.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组织交易活动。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始终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原则,全面推进项目交易提质增效,2022年,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13宗,受理金额8654.41万元,其中成交项目受理金额7206.11万元,成交金额6740.29万元,资金节约率6.5%;采矿权挂牌出让1宗,成交金额30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9宗,出让金额41951.59万元;农村产权协议交易188宗,受理金额471.86万元;全年开展异地远程评标项目60宗。
8.推进土地矿权职能划转,实现实质性进场交易。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1年度珙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函》(宜公管办函〔2022〕22号)文件要求土地矿权实现实质性进场交易,珙县印发了《珙县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交易环节职能划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实施方案》,自2022年3月起,土地矿权交易环节职能划转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现实质性进场交易,2022年完成土地矿权出让交易共10宗,收取571.75万元的交易服务费已按程序缴入财政专户。
9.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提升交易服务能力。一是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标准,切实推进交易中心阵地建设;二是印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珙县分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交易现场管理,加强交易秩序建设,制定完善了项目业主行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行为规范、投标人现场行为规范等14个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监督人员现场守则等监督管理制度18个,积极落实清标机制,向县财政移送相关线索3条;四是抓好交易平台系统建设,不断深化交易制度机制建设,梳理并完善从项目受理工作到合同签订全流程制度规范54个,确保交易项目有序进行;五是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通过“周一课堂”、案例分析、警示教育、技能比拼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抓好“交易人正能量”品牌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二、机构设置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本级)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47.79万元;支出总计547.7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40万元,增长0.0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保险费用变化。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4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7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4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1万元,占63.35%;项目支出200.78万元,占36.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7.79万元,支出总计547.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40万元,增长0.0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保险费用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40万元,增长0.0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保险费用变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39万元,占8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9万元,占6.83%;卫生健康支出10.55万元,占1.93%;城乡社区支出20.77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占5.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7.7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支出决算为17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数进行开支。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7.22万元,下降55.5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1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3.09万元,下降38.63%。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暂缓公务用车出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租用车辆、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12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公务接待。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来珙指导、向上请示汇报、乡镇来县城协调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4万元,比2021年减少3.35万元,减少12.28%。主要原因是2022年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2022年,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职工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职工工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17.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专项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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