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珙县县委办公室、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对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其职能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下属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岗编分离),其他事业单位11个。
纳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包括:
1.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编分离)
3.珙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珙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4.珙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地质环境监测服务站
5.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6.珙县巡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7.珙县珙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8.珙县底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9.珙县孝儿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0.珙县上罗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1.珙县洛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2.珙县曹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3.珙县王家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392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783.69万元,下降38.6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92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4.88万元,占38.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0.78万元,占61.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9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36万元,占11.05%;项目支出12387.30万元,占88.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3925.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8783.69万元,下降38.6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56.23万元,下降31.45%。主要变动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4.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占2.83%;卫生健康支出58.75万元,占1.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53.99万元,占70.10%;住房保障支出120.91万元,占2.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69.64万元,占23.71%。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354.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8.65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5.31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66.75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864.73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3.05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决算为347.84万元,完成预算100%;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48.3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0万元,完成预算100%;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98万元,增长27.81%。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0万元,占7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万元,占27.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2.5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目前已申请报废3辆,暂未下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48万元,增长42.1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业务学习交流等。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5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327.45万元,下降45.47%。主要变动原因是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2024年度,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12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5.37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24年度,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2.0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行业业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目前已申请报废3辆,暂未下账)、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建设用地征地报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绩效自评综述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各项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发展,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各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项目实施,千方百计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实施完成地灾搬迁安置,从源头上避免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是一项事关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更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重要举措。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养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机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其他医疗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政策性关闭矿山、耕地恢复整改、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反映用于土地资源储备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3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岗编分离),其他事业机构11个。包括:
1.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编分离)
3.珙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珙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4.珙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地质环境监测服务站
5.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6.珙县巡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7.珙县珙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8.珙县底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9.珙县孝儿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0.珙县上罗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1.珙县洛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2.珙县曹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13.珙县王家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根据珙县县委办公室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对我局行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其职能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按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人员概况。我局编制总数95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22个(岗编分离),事业编制60个。实有职工88人,其中行政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9人(岗编分离),事业57人,缺编7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完成耕地恢复整改阶段性任务,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继续全面推行田长制。
2.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对23个地灾隐患点安设69个高清视频实现前端监控,在全县开展不低于1次较大规模的避险演练,完成30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完成全县3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宣传培训,为地质灾害专职监测员购买巡查装备及保险。
3.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持续跟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完成4个乡镇级片区、8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规委会。
4.提升用地保障。做好建设用地征地报批工作,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利用工作,编制完成2024年供地计划,按计划推动土地供应。
5.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国土变更调查,实地核查省上下发图斑。
6.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完成不低于800次执法监察巡查,立案查处不低于10起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完成下发图斑的外业调查、合法性判定、佐证资料收集、业内审核、系统填报等工作,持续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环保督察等各专项行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
部 |
年度绩效指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绩效 指标 性质 |
绩效 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计划供应土地 |
≥ |
38 |
宗 |
5 | |
|
计划上报城市批次 |
= |
2 |
批次 |
5 | |||
|
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巡查 |
≥ |
800 |
次 |
5 | |||
|
全县13个乡镇和33个地灾点开展避险演练 |
= |
92 |
次 |
5 | |||
|
维护地灾点高清视频实现前端监控 |
= |
69 |
个 |
5 | |||
|
原则上规委会召开次数 |
= |
4 |
次/年 |
5 | |||
|
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收集完成率 |
≥ |
90 |
% |
5 | |||
|
质量指标 |
出让土地测绘、放线、评估等技术服务规范率 |
≥ |
90 |
% |
5 | ||
|
地灾点监控覆盖率 |
= |
100 |
% |
5 | |||
|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
定性 |
是 |
|
5 |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 |
= |
100 |
%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率 |
≥ |
90 |
% |
5 | |
|
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保护自然资源 |
定性 |
好 |
|
5 | |||
|
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指导城乡建设 |
定性 |
好 |
|
5 | |||
|
制止、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取得效果 |
定性 |
好 |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严禁越界开采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承受能力 |
定性 |
好 |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2 | |
|
满意度指标 |
受灾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2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 |
≤ |
1378.95 |
万元 |
3 | |
|
项目支出 |
≤ |
1136.46 |
万元 |
3 | |||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25.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51.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9%;卫生健康收入58.75万元,占总收入的0.42%;城乡社区收入8570.78万元,占总收入的61.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收入3753.99万元,占总收入的26.96%;住房保障收入120.91万元,占总收入的0.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1269.64万元,占总收入的9.11%。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925.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卫生健康支出58.75万元,占总支出的0.42%;城乡社区支出8570.78万元,占总支出的61.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753.99万元,占总支出的26.96%;住房保障支出120.91万元,占总支出的0.8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69.64万元,占总支出的9.11%。
(三)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无结转。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开展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并依据人员增减情况如实进行预算调整,2024年人员经费支出141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工资、奖金、社保缴费和公积金缴费等。2024年人员类项目实现工资、保险按月足额发放(缴纳),按人员进出情况调整预算1次,无结余。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按照县财政局“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开展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正常运转。2024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8.29万元。本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9次,479人次,共计支出4.99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9万元;会议费本年支出2.53万元;培训费本年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人员的各级业务培训。2024运转类项目正常执行,全年调整预算1次,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资金无结余。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总计12387.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等支出。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570.78万元,占总支出的69.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6.88万元,占总支出的20.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69.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25%。2024年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均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财政要求进行绩效目标填报,中途追加项目资金及时进行项目调整,完善绩效目标。2024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全县2024年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2年批次剩余18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组织实施完成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通过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有效保护财产1339万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5年提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保护629人,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
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依据规划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规委会4次(按照规委会规则召开),召开主任办公会3次;开展巡场镇、孝儿镇规划控制范围29.5平方公里的地形测绘,提高对乡镇建设的指导作用。
3.提升用地保障。2024年全年获得4个省政府用地批文,保障县重点产业项目、能源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共265亩。完成4个批次耕地占用税申报,完成耕地保有量39.99万亩目标,民众和企业耕地保护和按规定用地意识提升,耕地保有量不降低,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4.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部各类监测监管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核查,掌握本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成果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5.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完成执法监察巡查1300余次,立案查处10余次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核查、上报、整改部、省两级下发卫片图斑1700余个,持续开展打击私挖滥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环保督察等各专项行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按季度开展绩效评价,深化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并根据执行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开展预警处置,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和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障各个项目合理有序推进。
通过绩效评价,合理安排运行经费支出, 促进机关节能降耗,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我局严格用电管理,保证人走即关电源;严格用水管理。人走时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四)自评质量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分得分8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各项工作继续完善、提升、发展,总体呈现出稳中有升、高位求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各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存在不可预见性,需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步完善。
2.预算执行进度不够,项目资金需要按照项目进度付款,部分项目因各种因素在当年度不能达到全部付款要求,致使该项目预算执行力度不够。
3.综合管理方面,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方面仍需加强,执行公务卡进行结算力度不够大。
4.业务股室对预算绩效工作不够了解和重视,不同年度预算绩效编制口径也有所不同,导致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出现反复修改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报;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
2.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力争结转结余总额较小;及时向各业务股室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股室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3.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切实提高预算管控能力;坚持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4.将项目涉及业务股室纳入绩效管理培训范围,深化业务股室对绩效管理的认识,提高预算绩效编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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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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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单位自评 |
财政复评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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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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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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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0 |
单位自评满分为9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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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50分) |
预算编制(25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有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打分,无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打分。 |
√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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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现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 |
√ |
√ |
10 |
|
评价组评价范围为部门机关及至少2个下属单位的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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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准确 |
5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1-(10×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指标分值。其中:若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年初部门预算数>0.1,此项得0分。 |
√ |
√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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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15分) |
支出控制 |
5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3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 |
√ |
5 |
|
| |||
|
动态调整 |
5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按时完整准确填报监控分析表的得1分。 |
√ |
√ |
5 |
|
| ||||
|
执行进度 |
5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40%、67.5%、82.5%。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2、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执行进度=实际支出数/预算数*%) |
√ |
√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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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10分) |
预算完成 |
5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5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 |
√ |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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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5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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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绩效分析 |
绩效报告个数 |
30 |
按特定目标项目实现全覆盖自评的原则,应评尽评。 |
部门按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工作要求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有两个及以上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自评得分。按百分制形成的自评报告分数,按0.3的比例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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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内部应用(2分) |
预算挂钩 |
2 |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1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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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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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 |
3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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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反馈 |
3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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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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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10分) |
10 |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财政厅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计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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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1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省级)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6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300号)和《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宜资源规划发〔2024〕142号),下达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任务数为19户,下达资金金额为196.4万元。下达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33万元(其中省级76万元、市级57万元)。
另外,县级统筹资金:珙县2022年批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48.6万元。
项目任务资金到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按照相关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业务组织、指导和监督,对搬迁安置开展统筹规划、搬迁新房选址安全调查、资金监管及拨付、验收和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各乡镇组织辖区内2022年批次、2024年批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19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至2024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2022年批次剩余18户避险搬迁。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科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真实地反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前期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文件要求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实际明确了绩效总目标;健全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约束机制,确保依法、高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合理分配人、财、物。
在项目开始之初对项目进行资金绩效预评价,在年中进行了资金绩效监控,在年底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清单逐项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着真实情况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对比法和因数分析法,并集中评议得出绩效分数,经项目绩效自评,最终得出了珙县2024年省市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使用自评支出绩效评价为100分,可以认为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编制,经县政府批准下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该项目预算。按照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申报使用该项目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申报珙县2024年省市县资金共计181.6万元(省76万元、市级57万元、县48.6万元)。
2.资金到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2024年,珙县2024年省市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财政拨款实际只有69.6万元。
3.资金使用。经自查,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项目资金全用于珙县2022年批次、2024年批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任务下达后,按程序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业务组织、指导和监督,对搬迁安置开展统筹规划、搬迁新房选址安全调查、资金监管及拨付、搬迁验收及验收中的整改、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相关资料并开展乡镇自查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如搬迁名单、搬迁资金公示等相关规定等,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监督项目实施,不定期到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并通过召开协调会、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监管该两批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监管该两批次项目实施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成效明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严格按项目推进计划完成2022年批次、2024年批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工作既定任务。
2.目标完成质量。严格按国家政策方针规定监管项目实施,保证了项目质量。
3.目标完成进度。项目按时完成,未出现延时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千方百计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护97人和财产630万元。
2.社会效益。解除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实施完成地灾搬迁安置,从源头上避免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是一项事关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更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重要举措。
五、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可以认为该项目资金发挥了很好的效果,群众整体较为满意,上级部门也对我局工作充分肯定。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省市工作安排,2024年中央下达我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处,资金共384万元;省和市下达我县群测群防专职监测33处,补助资金为18.48万元,按职责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补助资金143万元;省、市下达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60户、补助资金420万元;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2处、补助资金218万元。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1处。
另外,县级统筹资金:珙县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试点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6.2万元、2022年2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占地补偿21.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辖区内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群策群防。组织开展2022年批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开展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组织专家踏勘、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实施珙县巡场镇德田村4社小岩子崩塌、珙县罗渡乡杨叉村2社月亮地滑坡、珙县玉和乡凤凰村1社石笋湾崩塌、珙县底洞镇文化村4社观音岩崩塌、珙县上罗镇大民村1社上罗中学西北侧危岩崩塌等5处治理工程。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完成全县2024年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至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2年批次剩余18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组织实施完成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珙县斜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详查试点及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科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真实地反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前期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文件要求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实际明确了绩效总目标;健全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约束机制,确保依法、高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合理分配人、财、物。
在项目开始之初对项目进行资金绩效预评价,在年中进行了资金绩效监控,在年底对照项目绩效目标清单逐项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着真实情况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对比法和因数分析法,并集中评议得出绩效分数,经项目绩效自评,最终得出了珙县2022年中省市县、2023年中央、2024年省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自评支出绩效评价为100分,可以认为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编制,经县政府批准下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该项目预算。按照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申报使用该项目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度申报地质灾害防治中省市县资金共计1136.18万元(其中:2022年中央资金113.16万元、省资金251.6万元、市资金117万元、县级资金111.2万元。2023年中央资金147.34万元。2024年中央资金279.71万元、省级资金11.88万元)。
2.资金到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珙县2022年中省市县、2023年中央、2024年省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财政拨款实际只有948.4万元。
3.资金使用。经自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项目资金全用于珙县斜坡详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专职监测员群策群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报县政府同意,按程序组织勘查设计单位进行勘查设计,依据勘查设计成果报县政府立项,立项完成后按程序报县财政进行建安工程等费用评审,根据财评结果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项目施工,项目所在地乡镇开展工程占地补偿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等,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监督项目实施,不定期到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并通过召开协调会、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监管该两个治理工程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监管该项目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成效明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按项目推进计划完成2024年项目工作既定任务。
1.目标完成质量。严格按国家政策方针规定监管项目实施,保证了项目质量。
2.目标完成进度。项目按时完成,未出现延时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千方百计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护财产1339万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较过去5年提升。
2.社会效益。在项目推进期间,实施群众撤离、交通管制、应急值守,现场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交通管制和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工作,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了次生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保护629人,监测预警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可以认为该项目资金发挥了很好的效果,群众整体较为满意,上级部门也对我局工作充分肯定。随时项目推进,各项目实施相关单位需要陆续请款。
2024年度县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批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村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在该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资金使用流程,确保合理合法使用资金。
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有利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切实做好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我局按《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进行了费用测算和询价,向县政府作了《关于解决第一批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的请示》(珙资源规划〔2021〕230号),经县财政局评审建议以1606万元作为最高限价按程序组织实施,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启动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作业单位,签订合同确定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本项目合同总价为1567.3万元,按项目进度支付费用:(1)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开展一项单项编制工作前,甲方支付乙方当期正在进行的编制项目总金额的30%;(2)乙方提交初步成果资料给甲方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正在进行的编制项目总金额的20%;(3)甲方在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当期正在进行的编制项目总金额的30%;(4)规划正式成果经法定审批机构审批,乙方向甲方提交全套规划成果并完成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正在进行的编制项目总金额的2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本项目包含全县4个乡镇级片区(巡场片区、孝儿片区、上罗片区、洛亥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个镇(巡场镇、珙泉镇、孝儿镇、底洞镇、沐滩镇、上罗镇、曹营镇、洛亥镇、洛表镇、王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3个中心镇(孝儿镇、上罗镇、洛亥镇)的城市设计、1个农房风貌设计导则、8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每个村级片区包含5个村)。
2.该项目应按上级部门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3.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文件精神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项目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2021年进行申报,我局按《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进行了费用测算和询价,向县政府作了《关于解决第一批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的请示》(珙资源规划〔2021〕230号),经县财政局评审建议以1606万元作为最高限价按程序组织实施,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财政局审核后下达我局该项目资金。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最终招标合同价格为1567.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后根据省市奖补资金和项目上一年度结余资金进行了预算调整,调整后预算数为152.8万元。
2.资金到位。各级财政资金均按项目进度拨付到位。该项目2024年到位省级补助资金40万元(已于2024年拨付4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0.12万元(已于2025年拨付20.1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2.68万元(已于2024拨付92.68万元)。
3.资金使用。该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由我局国土空间规划服务站牵头组织实施,项目进度按照四川省对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要求确定,由我局提供技术资料,受托方按照政策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采购流程、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笔项目经费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我局资金监管手段、监管程序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完成珙县4个乡镇级片区(巡场片区、孝儿片区、上罗片区、洛亥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成果,启动珙泉镇中心村规划编制,形成初步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计划。
(二)目标完成质量
该项目已按照预定计划完成成果,并按省、市要求提交审查。
(三)目标完成进度
达到目标任务计划。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笔项目经费的使用具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对划定的县城乡镇级片区(经济区、保护区或其他功能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规划许可、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法定依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