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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
时间: 2024-11-08 来源: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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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附件 19

第五部分附表 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3

二、收入决算表 33

三、支出决算表 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57.5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5.04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经费以及发放到服务对象各项补助调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5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9.57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4万元,占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万元,占6%;项目支出6036.31万元,占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57.5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75.04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经费以及发放到服务对象各项补助调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0.1万元,增长3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经费以及发放到服务对象各项补助调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62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4.99万元,占97.37%;卫生健康支出100.42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23.54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09.57,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支出决算为4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155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37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8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1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8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45万元,下降4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经费列入了其他交通费用经济科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指导检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工作餐费用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退役军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2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62万元,下降21.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退役军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5.58万元。主要用于珙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红色文化艺术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退役军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七创双拥暨驻军慰问、烈士陵园管理服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春节专项慰问、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离退休人员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服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退役军人协理员生活补助、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优抚对象抚恤、信创工程、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优抚对象医疗、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建设等2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县退役军人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珙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建设、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县退役军人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指用于珙县烈士陵园文化展示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指用于珙县烈士陵园维修维护、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除上述抚恤支出以外,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用于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住院医疗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退役安置支出以外,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拥军优属(项):指用于拥军优属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退役士兵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其他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双拥办(优抚褒扬股)、权益维护与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与就业促进股,下属2个事业单位:珙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和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7.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8.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1.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人员概况。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已到岗5人);珙县烈士陵园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2名(已全部到岗);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已全部到岗);另为充实局机关工作力量,招聘了4名退役军人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2人,见习期1人。目前,全局共有职工24名。

(四)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们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635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9.57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94万元,占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63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万元,项目支出6036.31万元,资金均落实到位。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退役军人系统各项专项资金上下功夫。一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长效。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拨付、发放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二是抓检查整改促质效。以各级监督检查部门检查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合理规范每一笔资金的使用;三是抓项目监管保安全。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的管理,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筹措和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审核手续完备,对服务对象每月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纳入“一卡通”发放的项目严格在“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注重部门自评工作和评价结果运用,对往年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确保绩效管理落地落实。

(三)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良好,较好地发挥了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珙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进行了逐项评价,自评得分为81分。通过绩效评价,我单位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四个方面均表现良好,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军人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并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相对薄弱;二是会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对比目标查找不足,提高管理人员及业务股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服务本领,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各项退役军人事务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29525-七创双拥暨驻军慰问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贯彻双拥工作政策法规,编制双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广泛开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2.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双拥在基层”“五项拥军”“关爱功臣”活动开展,增强军政军民团结。3.支持军队改革建设,帮助完成训练任务;定期走访慰问驻军部队,提供系列化服务。4.按照八条基本标准创造性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以及双拥资料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

组织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学习,大力开展“五进”军营活动,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八一”、“春节”对驻珙部队官兵开展走访慰问;全面开展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活动和协调解决驻珙部队实际困难;根据省双拥领导小组考评细则,对标对表,逐项梳理,全面完成迎检资料收集,并按照考评细则分类装档,形成58本迎检资料,受到市局领导和省考评组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大力营造双拥创建氛围和点位打造,顺利通过全省双拥模范(先进)县考评验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珙部队以及全力推进双拥创建考评验收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73.00

87.52

87.52

100.00%

10

10

中途追加双拥工作经费

其中:财政资金

73.00

87.52

87.5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节、八一慰问次数

2

2

10

10


春节、八一慰问驻军单位个数

7

7

10

10


质量指标

拥军优属任务完成率

99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七创双拥暨驻军慰问按时完成率

99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落实优抚政策、创建双拥模范县,营造良好氛围

定性


30

25

双拥氛围营造还需进一步加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根据年初双拥工作要点和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八一、春节驻珙部队和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全面抓实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顺利通过考评验收。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拓宽走访慰问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走访慰问,进一步夯实双拥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新一届双拥模范(先进)县创建工作。

项目负责人:彭勇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29544-烈士陵园管理服务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承担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用于珙县烈士陵园维修维护、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珙县烈士陵园维修维护、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00

9.46

9.46

100.00%

10

8


其中:财政资金

15.00

9.46

9.46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烈士陵园看护人数

1

1

10

10


质量指标

烈士陵园维修维护、日常管理完成率

99

%

95%

20

18

烈士陵园管护还有待提高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看护人员生活补助率

99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落实好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定性


30

28

烈士陵园管护还有待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0

%

89%

10

9


合计

100

93


评价结论

经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充分满足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的需要,进一步弘扬了红色文化精神。

存在问题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经费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建设功能需要。

改进措施

积极对上争取,加大经费投入,满足其建设功能需要。

项目负责人:何叶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29790-其他退役安置服务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承担全县退役安置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军转干工作正常运行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安置各项补助的发放,如离退休人员经费、转业士官待安置期医疗补助。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按照政策按时足额兑现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完成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58

214.60

210.37

98.64%

10

9

中途上级下达退役安置补助经费

其中:财政资金

11.58

214.60

210.37

98.6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

1

1

10

10


随军家属人数

10

1

5

1

根据实际人数填报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次数

2

场次

1

5

2.5

因自主择业干部居住分散且大多忙于自己事务,开展活动存在一定困难。

转业士官待安置期人数

12

12

5

5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150

163

5

5


军休管理机构服务人数

1

1

5

5


质量指标

企业军转干任务完成率

99

%

100%

5

5


时效指标

随军家属补助发放率

99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落实退役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优)

定性


1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众退役军人满意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90.5


评价结论

经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地完成退役安置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存在问题

年初指标根据往年数据综合对比过后进行设置,会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如随军家属人数是根据2023年实际报销人数进行统计,与年初数会存在一定的偏差。

改进措施

合理设置年初指标体系,确保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项目负责人:倪兴怀、杜良波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0334826-退役军人协理员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协理员基本生活和保险,解决各乡镇专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

为10名退役军人协理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和购买保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每月按时足额兑现退役军人协理员工资。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30

41.02

41.02

100.00%

10

10

中途追加退役军人协理员生活补助资金

其中:财政资金

35.30

41.02

41.0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协理员补助人员数

8

10

20

20


质量指标

协理员补助发放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协理员每月生活补助发放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优)

定性


10

6

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还有待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

1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众群众满意率

90

%

95%

10

10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经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各乡镇专人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构建社会和谐稳定。

存在问题

退役军人协理员流动性大,会导致工作连续性不强。

改进措施

适当提高退役军人协理员待遇,确保人员稳定性。

项目负责人:李晨睿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6361344-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经费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用途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经费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5.00

25.00

100.00%

10

10

上级中途下达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经费,该项目经费实际未支付,在年底缴回财政局。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5.00

2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就业创业帮扶人数

75

0

20

0

由于本单位无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所以该项目资金未实际支出,按照要求,在年底将资金缴回财政(以下一致)

质量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任务完成率

100

%

0

10

0


时效指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按时发放率

100

%

0

20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30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率

95

%


10

0


合计

100

0


评价结论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倪兴怀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6490336-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建设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实现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效能全面提升,纪念设施定位准确、要素齐全、功能完备,充分满足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需要。

为实现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效能全面提升,纪念设施定位准确、要素齐全、功能完备,充分满足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需要。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71.55

171.55

100.00%

10

10

中途追加预算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71.55

171.5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烈士陵园展陈布展

1

1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95%

20

10

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该陈布展油画及文字还需要修改提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需要

1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经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烈士纪念设施整体效能全面提升,纪念设施定位准确、要素齐全、功能完备,充分满足褒扬烈士和宣传教育需要。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良波

财务负责人:王磊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52622T000006726513-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

主管部门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实施单位(盖章)

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新建墓穴35座。

该项目已完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新建墓穴35座,该项目已完工,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4.62

54.62

100.00%

10

10

中途下达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资金,该项目实际支出14万元,剩余资金根据要求在年底缴回财政。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4.62

54.6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烈士墓穴

35

座(处)

35

20

2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褒扬烈士,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定性


30

25

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经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地解决烈士陵园墓穴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进一步宣扬红色文化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杜良波

财务负责人:王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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