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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巡场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项目)
时间: 2018-12-28 来源: 珙县巡场镇 【字体: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巡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的申报,主要是通过年初预算和中途根据资金缺口情况向县政府请示追加资金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创优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需要,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局面,是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巡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四大出口公路沿线(巡场到三合村、巡场到中坝村、巡场到白岩村、巡场到岩门口以及五家桥到金沙湾老路、金沙湾到红卫),资金主要用于:雇请环卫工工资(53人,工资标准1100-1750元/人.月)、环卫车油费及维修费保险费(环卫车8辆,其中:洒水车3辆、扫地车1辆、清洗护栏汽油三轮车1辆、垃圾清运车3辆)、垃圾库维修建设、垃圾清运(每天清运约15吨生活垃圾)、河道清理(芙蓉到交警队、白皎到交警队、杉木树到五家桥、五家桥到余箐工业园区、鞍子村到鞍子桥、红卫到金沙湾约20公里河道的不定期清理)、公路边坡治理、办公费支出等。

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主要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创优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申报金额为368.52万元,根据珙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和预算追加单,该项目实际下达金额为368.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68.52万元,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保洁员工资、环卫车辆维修费、油费、环卫宣传、办公费等支出。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乡政府财务制度》对相关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反映资金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未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的情况,项目实施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7年巡场镇人民政府对于该项目制定的计划基本完成,项目在县财政局的关心、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及各村(社区)组的大力配合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城乡环境质量等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2017年按照项目计划完成绩效目标。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乡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改善了自然生态环境,美化了村容风貌。

2017年发放保洁员工资97.58万元、支付保洁车辆油款、维修费113万、河道清理约45公里、公路边坡整治约80公里、清运生活垃圾约5475吨。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目标不够具体,根据《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需对项目目标进行量化。

根据《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绩效目标的目标内容包括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要针对项目数量、质量、功能、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提出绩效目标,最后达到目标量化。

(二)相关建议。

参考《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每年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明确、合理的目标,制定绩效目标时应对目标进行量化,使项目实施做到科学合理。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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