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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4-01-17 来源: 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珙县玉和苗族乡职能简介。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对我乡政府行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重点工作。2024年政府将持续推进凤凰苗寨游客接待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凤凰村民族融合文旅发展项目、稳步有序开展凤凰村”心连心“产业园发展项目、青龙村农旅融合茶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发展一批苗文化、茶文化、蚕桑养殖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旅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改革等;稳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就业创业、残疾人事业、文化宣传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玉和苗族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珙县玉和苗族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6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1.16万元、 农林水支出272.9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玉和苗族乡2024年收支总预算723.9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收入预算723.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支出预算72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83万元,占85.89%;项目支出102.15万元,占14.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9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6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1.16万元、 农林水支出272.9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64万元,占33.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3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4万元,占6.59%;卫生健康支出34.28万元占4.73%;城乡社区支出71.16万元,占9.83%;农林水支出272.95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占5.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2.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调研,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等支出。全年实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两次以上,视察调研四次以上。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公车运行、公务接待、人员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全维稳、民兵武装工作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乡妇联、关工委、团委等群团工作支出,开展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帮扶支出0.6万元,妇女健康教育、妇女维权支出1.5万元,支教教师团队后勤保障3万元,其他办公支出1.9万元。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补贴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4.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为全乡104名残疾人提供残疾人事业服务,包括残疾人信息采集,健康体检,残疾证办理资料收集,残疾对象质量服务,全年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等。

8.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6万元,主要用于为全乡疫情防控工作,包括疫情防控社工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保等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缴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住院补助以外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之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73万元,主要用于:强农惠农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综合治理等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47.4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人员日常工作办公费用、培训费、差旅费等提供经费保障。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发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18.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06万元,主要用于:四个村办公经费及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19.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四个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强农惠农等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工作开展办公费用、协调费用等支出。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单位承担部分。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包括道路安全隐患排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36万元、津贴补贴65.61万元、奖金56.74万元、绩效工资7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2万元、住房公积金38.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8万元。

公用经费9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工会经费3.56万元、福利费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量。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等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灾减灾、公务下乡、重点项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珙县玉和苗族乡下属办公室、党建工作办、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6家行政单位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旅游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家直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8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珙县玉和苗族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珙县玉和苗族乡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珙县玉和苗族乡13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有0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指了作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指用于广播电视台等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医疗救助等各类医疗支出以外的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对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支出以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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