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查处或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监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内容。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订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和督促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镇(乡)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力攻坚示范创建,顺利迎接省市验收。利用年底2个月时间,全局全力攻坚“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紧扣验收标准,提升宣传率、群众知晓率、群众满意率等重要指标,加强各乡镇各部门示范创建工作督查督办。查漏补缺,寻找短板和不足,增添措施,全力攻坚监管指标、民生指标、群众评价指标,促进各项验收指标达到省市标准,保障按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全力迎接市上的示范乡镇验收和2019年上半年的示范县验收。
2.严守食药安全底线,深入推进监管执法。全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严守食药安全底线,一是夯实日常监管,加强食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领域监管巡查工作。二是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执法,突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三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等制度,继续推进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不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媒体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促进社会共治全面发展。六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尚德守法、自律自强。七是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整治散装食品和特殊食品药品等重点品种,农村、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保障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3.深化五化监管模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把“五化”监管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一是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落实基层网格化责任,规范程序化流程,完善痕迹化监管资料,实现常态化监管。大力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以适应新时期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健全五化考核机制,继续把“五化”监管模式纳入对乡镇食药安办和机关股室监管所年度目标考核,促使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4.全力关注民生民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再添精准措施,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全面落实联系乡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巩固罗渡乡槽门村、杨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继续加大扶贫经费投入,巩固助农增收的发展项目,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巩固罗渡乡槽门村整村脱贫工作。二是全面完成民生工程指标任务,合理安排好抽检计划,狠抓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完成民生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部门党建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一支高素质的食药监监管队伍。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从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完善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全面完成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强化党纪党风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狠抓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专业化高素质干部队伍。创新机关文化建设,坚持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监管文化一起抓,发挥文化引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独特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珙泉中队、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孝儿中队、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洛表中队、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上罗中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873.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8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03万元,占58.98%;项目支出358.16万元,占41.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3.1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1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2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3.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77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4万元,占8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8万元,占6.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6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33.35万元,占3.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预算数为39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19年预算数为8.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2019年预算数为358.1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办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检验检测和执法办案经费;食品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大队专项经费;食品药品村协管员生活补助;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经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从业人员和执法监管人员培训费;五化监管、应急管理、举报奖励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56.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8.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预算数为33.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4.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16%。因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安全执法监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3.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委托抽样检测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73.1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用农产品、双安双创等专项事业类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