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清华书记“把治蜀兴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把四川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和市委“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法治宜宾”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17年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珙县普法经费项目涉及259个村(社区)。普法宣传工作,是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重点工作,也是涉及民生及维稳的重大工程。县司法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推进普法宣传,建立完善普法宣传长效机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普法经费项目以“治蜀兴川、建设法治珙县”为目标,严格按照法治宣传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7年初普法经费预算12.6万元,按进度进行申报。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长效管理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2.6万元。在实施过程中,于2017年申请并批复资金共计12.6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所有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2.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法经费已全部支出,共计12.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普法宣传活动、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实行专账核算;加强财务管理,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外,其余一律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制度,坚持经手、复核、领导审签后财务划款原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落实专人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普法工作积极性。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几年来的自查情况看,基本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进加以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按活动宣传计划,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2017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宣传日现场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标语横幅。
(二)目标完成质量。
县普法经费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17年12月,县普法经费项目已全面完成。
五、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全县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山区群众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树立了法治观念。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普法经费项目改善了全县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法律认知水平,改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
普法是一项长期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让群众真正成为法律的守护者、真正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需要长期的时间。
(三)相关建议。
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普法经费的预算,完善普法配套设施,真正实现全县普法宣传工作能够全面覆盖。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