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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亥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时间: 2018-12-21 来源: 珙县洛亥镇 【字体: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18]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7年我镇共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26.14万元,按月进行申报使用,截至2017年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已全部用完。

(二)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主要用于全镇公路路面的清洁、垃圾池的维修整治、购买垃圾箱、公路清洁人员的工资、路面的冲洗维护、护栏的冲洗维护、卫生清洁工具等,全面提升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改善人居居住环境,建成干净、卫生、整洁乡镇。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镇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主要用于全镇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垃圾池的修建维护、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卫生打扫,卫生工具的购买,环卫工人的工资,公路的冲洗维护、垃圾的运输等,用于整治我镇的环境卫生,提升我镇综合形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017年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年初预算资金为26.14万元,按月进行申报,截至2017年底,我镇申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26.1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2、

资金使用及结余

截至2017年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已全部支付完毕,无资金结余。主要用于垃圾池的修建维护、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卫生打扫,卫生工具的购买,环卫工人的工资,公路的冲洗维护、垃圾的运输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和程序申报,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以乡镇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是加强管理,不定时的对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抽查,确保资金落实到实处。二是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路面、护栏、场镇进行清洗,提高环境整体质量。

(二)

项目管理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抓好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安全;三是严格按照程序环境综合治理经费资金的使用用途,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切实实行管理办法,接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7年年初我镇预算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26.14万元,根据财政局要求,我镇按月申报使用,截至2017年年底,我镇已申报使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26.14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主要用于场镇综合环境治理,垃圾填埋场维修整治,道路的冲洗、护栏的维修整治、卫生工具的购置、垃圾桶购置、环卫工人的工资等方面的支出。2017年我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井然有序,场镇卫生干净整洁,公路路面整洁,使我镇城乡综合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7年我镇按照财政局要求按月申报使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截至2017年年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已全部支付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是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人们自身的素质;二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不够,需要整治的死角多、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

(二)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合理规划,不断改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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