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罗渡苗族乡职能简介
根据三定方案,一是乡党委的主要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信访和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乡人大、政府、人民武装、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5.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工作。6.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和统一战线成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发挥作用。7.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统筹调度指挥派驻机构、县直部门设在本乡机构力量。9.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情报信息、危机管控等国家安全相关工作。10.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4.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林、水、畜、渔等大农业涉农工作。5.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和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6.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统计、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合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建设、农房安全等工作。7.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防邪、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负责乡本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有关工作。9.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10.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11.负责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12.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罗渡苗族乡2025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2025年重点工作为保运转,抓建设,促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的落实。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乡域经济。二是聚集项目活力,夯实发展基础。三是做实民生兜底,增强人民福祉。四是抓实基层治理,打造和谐社会。五是涵养清廉之风,恪守廉洁本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渡苗族乡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渡苗族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59万元,上年结转22.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91万元,农林水支出46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22.01万元。2025年收支总预算1003.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5年收入预算100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01万元,占2.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1.59万元,占97.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5年支出预算10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26万元,占84.82%;项目支出130.33万元,占12.99%;上年结转22.01万元,占2.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3.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91万元,农林水支出46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22.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3.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91万元,农林水支出46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22.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运转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运转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 2025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老广播员及放映员的补贴。
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项) 2025年预算数为19.76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消防改造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相关事务日常运转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社工的工资、社保及公积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障碍患者看护补贴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街村小组长的薪酬补助。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68.4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1.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6万元,主要用于:169.6万元用于村支书、综合专干的薪酬补助,100万用于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级运行维护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4.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2.46万元,其中:852.46万元。
人员经费690.5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25.15万元,津贴补贴81.45万元,奖金69.13万元,绩效工资7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44.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97万元。
公用经费16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9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5万元,差旅费8.7万元,会议费2万元, 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71万元,福利费6.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6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4.67%。
2025年公务接待费1.43万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5.05%。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万元,预备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及检查指导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95万元,主要是今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含定额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不包括下属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罗渡苗族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年罗渡苗族乡16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