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罗渡苗族乡职能简介。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设置了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分别是: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基层政务公开、目标绩效、档案史志、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组、武装等相关。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务监督。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民政、体育、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农民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4、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5、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贸物流、经济合作、粮食安全、供销、统计、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大农业版块(含农业、林业、竹业、水利、畜牧、水产)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等工作职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6、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管理;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负责乡各类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负责乡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7、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项目保障和协调。8、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信访维稳、法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我单位设置了直属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1、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日常咨询、受理、办理、回复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负责信访接待、退役军人、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2、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3、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竹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4、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承担文化、体育、旅游、社会保险、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开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职能;负责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民政、村务公开、敬老院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服务,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负责旅游业的对外宣传、推广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罗渡苗族乡2022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2022年重点工作为保运转,抓建设,促发展,推进宜威高速等民生工程的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渡苗族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渡苗族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9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4.8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7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罗渡苗族乡2022年收支总预算754.2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2年收入预算754.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22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2年支出预算7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01万元,占54.10%;项目支出346.21万元,占45.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2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9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4.8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7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2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工资、保险及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2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相关事务日常运转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均260元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计生专干薪酬补助以及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街村小组长的薪酬补助。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2年预算数为67.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农业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10万元,主要用于:152.10万元用于村支书、主任、文书的薪酬补助,100万用于村级办公经费和村级运行维护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2.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97万元、津贴补贴74.99万元、奖金9.41万元、绩效工资3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3万元、住房公积金42.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5万元。
公用经费4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4万元、会议费3.9万元、公务接待费2.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8.7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7万元。2022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及检查指导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渡苗族乡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99万元,主要是今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含定额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不包括下属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罗渡苗族乡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罗渡苗族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罗渡苗族乡252.10万元,2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绩效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