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对我乡政府行政职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2018年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2018年重点工作为保运转,抓建设,促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等民生工程的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综合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 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 人,事业编制 8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职工 35人,其中:行政17 人,事业7人,工勤 1人,社保协理员1人,民政协理员1人,乡政法委网格员1人,交通协管员2人,三支一扶1人,临时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603.8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6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52万元,占88.03%;项目支出72.28万元,占11.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3.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4万元、农林水支出243.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4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33.4万元。主要是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人员增加变动大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各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带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决策部署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27万元,占3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4万元,占11.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49万元,占6.04%;城乡社区支出22.14万元,占3.67%;农林水支出243.88万元,占40.39%;交通运输支出12.44万元,占2.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协事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16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设备采购等工作项目支出。如:计划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管理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群众团体事务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2018年预算数为32.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相关事务日常运转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25.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计生专干薪酬补助以及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街村小组长的薪酬补助。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18年预算数为21.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事业运行(项):
2018年预算数为2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2018年预算数为4.79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薪酬补助。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农业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8年预算数为209.57万元,主要用于:村支书、主任、文书的薪酬补助。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2.44万元,主要用于:渡口工作人员及交通协管员薪酬补助。
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
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经费。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17.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1.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1.本单位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3.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3.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去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罗渡苗族乡没有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即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及检查指导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36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3.8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乡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乡镇开展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乡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乡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乡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乡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乡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乡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乡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乡镇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乡镇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