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科技发展、无线电管理、酒类食品、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酒类食品、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科技统计和软科学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2)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3)贯彻执行国务院产业振兴计划和省7+3产业振兴规划;组织制订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支柱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意见。
(4)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5)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发布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6)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8)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以及财政、金融政策实施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0)对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煤炭经营市场监管;牵头负责协调煤矿企业融资担保工作;参与煤炭产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监控;参与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的监督管理。
(12)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农村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规划全县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3)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4)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政策,提高全县工业品市场占有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15)综合协调酒类食品产业发展,监督酒类食品产业政策的实施。
(16)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17)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提出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政策的建议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8)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9)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管理规章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珙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20)起草全县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计划、措施和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平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计划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措施和项目建议。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2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配合县卫生计生局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的其他事项。
(2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工业增加值增速完成5%。
2.社消零总额增速完成1.5%。
3.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完成4.9%。
(二)工作要点
1.围绕市上下达2023年工业商贸服务业经济发展目标,细化分解,分企业落实,努力确保明年一季度工业商贸经济指标实现“开门红”,并为全年任务完成打好坚实基础。
2.进一步抓好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争取更多的企业申报入库,为来年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加强对工业商贸服务业企业在土地、金融等方面的协调,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和销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指导企业在行业升级转型期抓好技术改造、练好内功,强化管理、储备好人才和技术,为今后市场回升,加大马力生产打下基础。
5.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在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内贸外贸及服务业发展等项目的政策资金支持。
6.抓项目落实。抓好特别是园区已开工的在建重大项目的建设,为企业服好务,全力推动在建项目早日投产。
7.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协调。
8.大力改善县上投资环境,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企业减负并为企业服好务,创造一个宽松、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9.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珙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珙县产业促进办、珙县企业培训服务中心等3个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4万元。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789.0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6.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3.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收入预算1789.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支出预算178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2万元,占31.3%;项目支出1229.60万元,占6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9.0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3.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9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9.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9.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3.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76万元,占37.16%;外交支出0万元,占0%;行政运行342.67万元、事业运行172.09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5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9.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万元、住房公积金43.94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0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72.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扶贫项目驻村干部工作补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务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业、商贸经济及通讯发展、信息化管理的项目支出。如:工业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商贸服务业会展活动;信息化建设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3.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对工业、商贸服务业、科技企业、信息化企业经济目标考核及政策扶持奖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02万元,主要用于: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60万元,主要用于: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定额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3.94万元,主要用于: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6万元。2023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9.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二)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化建设等与省市相关部门、企业工作联系、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运行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业、商务流通及服务业、科技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原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和下属珙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珙县产业促进办公室、珙县企业培训服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7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工业、商贸、科技工作运行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
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珙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5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业、商贸经济及通讯发展、信息化管理、纪委纪检工作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扶贫、科技高新产业推广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0.封面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6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