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观斗苗族乡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主要任务是承担全乡经济发展、建设文明乡村、统筹全乡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带领全乡老百姓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展全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维护好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一主题,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3.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能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4.建立健全全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化体系、致力于建设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好惠及群众的服务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作为今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按照“五个一批”“一超六有”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建立扶贫责任清单。全乡实现12户51人脱贫,完成49户190人易地搬迁,兑现补助资金438.8万元。完成三类对象危房改造10户;完成三建五改34户,兑现资金补助8.82万元。建成跃进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总投资136.3万元。
2、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150万元硬化白仁村生产路4.54公里;投资150万元完成白仁村安全饮水和5000米便民路工程;投资190万元硬化跃进村通社公里5.1公里。投资36.23万元,完成跃进村办公阵地新建工作。争取资金90万元,购置烟站原库房改建装修成为省级标准的观斗苗族乡便民服务中心。向上争取230万元资金,实施全乡4个村产业道路和通社道路硬化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经启动。
3、民生保障不断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群众4884人;实现再就业30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19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72.99万元,城市低保1.6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3.53万元,为现役士兵家属发放优待金13.1万元,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资金4.17万元。继续帮扶计生特扶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完成县上下达20对夫妇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中心卫生院完成规范化建设并于今年10月投入使用,乡村医疗卫生水平稳步提高。
4、乡村面貌不断改善。以争创“十佳”环境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乡村环境大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乱堆乱放、出店及占道经营,场镇整体形象得到大幅提升。实现环境卫生及管理实现“六化”,即:清扫保洁日常化、街道路面规范化、绿化管护常态化、户外设置标准化、市场管理专门化、车辆停放有序化。
二、机构设置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本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二级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23.68万元,支出总计619.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8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白仁村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减少35.14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2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1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84万元,占60%;项目支出249.22万元,占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3.68万元,支出总计619.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8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白仁村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减少35.14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14万元,下降5.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6万元,占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2万元,占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万元,占1.8%;城乡社区支出137.83万元,占22.2%;农林水支出199.65万元,占32.3%;交通运输支出5.96万元,占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2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16.02万元,占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9.06,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8.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1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5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督(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督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5万元,占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2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17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8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车辆行驶年限长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乡机关干部到村检查基建设施配备情况、惠民工程开展情况、开展全乡安全大检查、入户走访贫困户、迎接上级各部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1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全面实行精文简会,会议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0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省市县各部门检查组,督查全乡脱贫攻坚、基建设施、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
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达到了预期目标,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及时到位、惠农民生各项工作进展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解决了他们的收入问题, 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的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 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解决了他们的收入问题, 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的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洁美人员年龄偏大,劳动能力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选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预算单位 |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3 | 执行数: | 23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 | 其中-财政拨款: | 2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一是及时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保障公路、河道、街道的卫生整洁;二是保障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正常开展场镇秩序维护工作;三是雇佣专人专车及时清理日常生活垃圾,维护环境卫生。 | 保洁人员的劳务费按时按标发放、全乡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成堆垃圾堆放无人处理的情况、赶集日子场镇秩序维护正常。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合理性 | 考核项目设定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项目政策目标相关,满分2分 | 项目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项目政策目标相关满分2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明确性 | 考核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明确满分2分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满分2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绩效目标 | 目标匹配 | 考核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方向的匹配情况,防止资金使用偏离目标满分2分 | 检查绩效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间吻合满分2分 | |
效益指标 | 产出 | 投入23万元用于维护前进社区场镇秩序管理、机关大楼卫生清洁、垃圾填埋场及公共垃圾池堆积垃圾处理 | 我乡共一个社区三个村,该项目共投入23万元用于维护前进社区场镇秩序管理、机关大楼卫生清洁、垃圾填埋场及公共垃圾池堆积垃圾处理。其中,对固定的2个场镇管理人员、1个洁美人员及临时雇佣保洁工发放补助共计11.661万元,维修公路、租用挖机处理垃圾、制作河道清理工具、购买除草剂、宣传共计11.339万元。 | ||
效益指标 | 效果 | 固定的2个场镇管理人员、1个洁美人员及临时雇佣保洁工发放补助共计11.661万元,维修公路、租用挖机处理垃圾、制作河道清理工具、购买除草剂、宣传共计11.339万元。解决了收入问题, 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的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 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解决了他们的收入问题, 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的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9分以上 | 群众满意度10分 |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观斗苗族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7万元,比2017年减少28.23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要带头,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各省(区、市)实现一般性支出一律减少5%以上的目标”有关决策部署。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打印机、办公桌椅购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指人大部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所需费用。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民代表开展活动等所需经费。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办公费(项): 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等所需工作经费。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政府行政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处理群众上访等事件所需工作经费。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各项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所完成所内日常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少数民族乡具有民族特色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群众团体类部门开展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如团委、妇联等。
1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开展面向群众的文化活动所需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19.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所需工作经费,如场镇管理、道路卫生打扫、河道清淤等工作。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事业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每月所需生活补助。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四职干部、社干部在基层工作每月所需生活补助以及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办公经费,如村支书、村主任、村文书、村计生专干,村社干部。
2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政府交通管理员在基层工作每月所需生活补助。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煤矿生产管理监督人员驻矿安监每月所需生活补助。
2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指开展全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所需工作经费。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政府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综合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乡党委和乡政府两种职能,乡党委领导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2018年观斗乡重点工作是维持政府运转、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推动民生项目的开展,搞好观斗乡经济社会发展。
1.机构情况: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个、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1个。
2. 人员情况:1、2018年实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 8人(农业服务4人、社保3人、安监1人)。编制外共9人,其中劳保协理员1人、民政协理员1人、交管员2人、网格员1人、司法助理1人、工勤人员2人(司机、炊事员)、协警1人。
3.政府资产: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 310.4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9.03万元、公务车14.6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设施设备)46.71万元,本年无增减。
(二)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从预算编制、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4个一级指标下13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来开展我乡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指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 98.3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预算收入为623.67577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安排预算支出为637.065677万元,决算支出 619.065677万元,上年结余13.3899万元,年终结转18万元。
(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72.661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719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99858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37.83元;农林水事务199.651339万元;交通运输5.95782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8.223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23744万元。
(2)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2.3536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5.989112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7229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工作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备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决算。
(二)执行管理情况。
认真执行预算管理方面相关规定,全力保运转保民生,努力完成相关重点工作财力保障。2018年全年执行预算绩效支出619.0656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8万元,完成率97.17%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重大重点项目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村(社区)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村(社区)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661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村(社区)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193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98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生指导站和村人口计生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6.02374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相关支出:1.城乡社区事务137.83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卫生、公共维护等支出;2.农林水事务199.651339万元;3.交通运输5.957821万元;4.资源勘探信息等8.223691万元。
(2)行政成本。
2018年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成本。公用经费中公车运行费用3.25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1.287万元,相比于2017年公用经费中公车运行费用2.98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2万元,车辆运行费增加9%,增加0.27万元,公务接待经费下降35%,节约0.713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18年电费为5.3919万元(其中包括前进农排、敬老院、政府、计生站用电费用),相比2017年电费6.94万元,电费减少1.5481万元。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较为规范,按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账务处理及时,财务档案装订及时、全部放入财务档案室归类保管。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我乡2018年部门支出工作进行检查,有利于查找部门支出工作中不足、可改进的地方,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弘扬“认真、较真”工作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了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部门整体支出达到了预期目标,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及时到位、惠农民生各项工作进展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自评,发现存在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精准度不高的问题,部门支出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我乡在编制预算与预算执行工作开展时,将更科学更精准的将资金细化到方方面面,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做到预算与决算一致、账表相符,同时,继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办事能力。
附件2
2018年观斗苗族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19】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年初财政预算23万元,资金的申报按照县政府和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本项目实施内容:该项目资金用于维护全乡公共设施、社区场镇管理费、街道卫生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公共垃圾池及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费,公路沿线杂草整治、河道及周边卫生治理、城乡卫生治理宣传费。
2、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一是及时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保障公路、河道、街道的卫生整洁;二是保障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正常开展场镇秩序维护工作;三是雇佣专人专车及时清理日常生活垃圾,维护环境卫生。
3、实施进度:该项目已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年初预算资金,初期的资金预算计划为23万元,资金已全部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及结余。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已支出23万元,其中:洁美人员劳务费1.8248万元、场镇管理人员补助9.8362万元、河道治理费用1.48万元、宣传费9.1109万元、污水处理厂维修费0.0781万元、除草剂购买费0.15万元、垃圾填埋场治理费0.52万元,该项目无结余资金,支付进度100%,所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的申报按照县政府和县财政的要求和程序申报,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对票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对项目实施加强例行检查,加强平时巡稽查力度,不定期对垃圾填埋场、场镇街道及周边卫生治理情况进行巡查,重点稽查洁美、场镇管理人员出工出勤、整治质量、计划完成等情况。对场镇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年终绩效奖励部分,增强管理人员日常维护场镇秩序工作的积极性。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我乡完成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共投入23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去年,保洁人员的劳务费按时按标发放、全乡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无成堆垃圾堆放无人处理的情况、赶集日子场镇秩序维护正常。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我乡完成了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发放固定及临时洁美人员的劳务补助、社区场镇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解决了他们的收入问题, 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环境的整治促进了农村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洁美人员年龄偏大,劳动能力弱化。
(二)相关建议。
加强人员选聘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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