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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7-10-26 来源: 珙县观斗苗族乡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主要任务是承担全乡经济发展、建设文明乡村、统筹全乡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带领全乡老百姓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展全乡经济、维护社会稳定。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维护好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一主题,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3.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能力,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4.建立健全全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化体系、致力于建设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好惠及群众的服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重点项目进展较好。教育“凤凰计划”4个项目全面完成投入使用;中央扶持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全面完成,项目资金120万元;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省财新村建设项目整合市民宗项目资金50万元,投资额度145万元,已完工。

2. 民生工程建设。2016年投资15万新挖跃进3、4社联社路1.2公里,硬化坳马路2.4公里,硬化店高路1.9公里;验收贫困户10户49人;计划投资260万元的中心幼儿园建设,已经完成土地征用、规划设计;中心校学生食堂、幸福村小两个学生食堂建成并投入使用;发放地力保护资金50.3万元;完成了沼气池建设6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1万元。

二、部门概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本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二级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49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77万元,占100%。

2016年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47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8万元,占86%;项目支出67.81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97.7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74万元,增长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0.31万元,增长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03万元,占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4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2万元,占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93万元,占3.8%;城乡社区支出28.45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104.98万元,占22%;交通运输支出7.56万元,占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58万元,占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17.62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办公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96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未用完。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47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未用完。

8、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3.87万元,完成预算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未完成。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5.94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未用完。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未用完。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计划生育事务(类)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生活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7.78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未用完。

17.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基础设施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28.45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未完成。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97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未用完。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未用完。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6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56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未用完。

2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58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未用完。

2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2016年决算数为4.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6年决算数为1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38万元、津贴补贴85.25万元、奖金4.97万元、绩效工资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2万元、生活补助94.08万元、住房公积金17.62万元。

公用经费9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45万元、印刷费1.30万元、电费3.81万元、邮电费3.77万元、差旅费22.39万元、维修(护)费2.29万元、会议费6.70万元、培训费2.2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22万元,增长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20%。公务接待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扶贫工作开展进入关键的一年,上级部门到我乡开展的督查工作增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公车管理改革后,公车使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3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乡机关干部到村检查基建设施配备情况、惠民工程开展情况、开展全乡4安5防安全大检查、入户走访贫困户、迎接上级各部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310人,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省市县各部门检查组,督查全乡脱贫攻坚、基建设施、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9.37万元,增长2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3.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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