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对我乡政府行政职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2017年重点工作为保运转,抓建设,促发展,推进民生工程的落实。
二、部门概况
石碑乡政府属于综合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农业事业1个,社保事业1个。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石碑乡收入预算总额为52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75万元,医疗卫生24.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21.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0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石碑乡政府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石碑乡辖区内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石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石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活动、政协委员视察、民兵训练、维稳信访、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他财政事务、其他群众团委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2.66万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维护费,保洁员生活补助、垃圾池建设和运输车辆更换等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21.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化解乡村公益性建设债务和对农民惠农政策工作经费支出。
(七)交通运输支出8.09万元,主要用于乡交管站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及渡工人员工资发放。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员工资及正常运行支出和打击私挖滥采工作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根据县财政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安排我乡出国出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4万元,与2016年预算下降了1%,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27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了1%,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乡尽量缩减公车维护开支,加大了对公车的管理力度,减少了公车的额外支出和维修费。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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