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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 2018-03-13 来源: 珙县石碑乡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对我乡政府行政职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乡2018年重点工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发展、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碑乡政府属于综合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537.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支出预算5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69万元,占86.46%;项目支出72.78万元,占13.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7.4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4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6万元、农林水支出226.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7.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52万元。主要是有新进人员,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98万元,占3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9万元,占6.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万元,占4.56%;城乡社区支出12.66万元,占2.36%;农林水支出226.73万元,占42.18%;交通运输支出8.12万元,占1.5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占3.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各种政协会议等专门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2.48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等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财政开展日常工作的费用支出,如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用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活动及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委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2018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劳保协理员生活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1.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康复(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专干的生活补助及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 2018年预算数为0.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小组长的生活补助。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垃圾运输费用等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6.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强农惠农项目补助等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3.47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除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0%。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县级部门对我乡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扶贫、涉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7.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52万元,增长1.6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石碑乡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5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指除各种政协会议等专门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指了作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反映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康复(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残疾人体育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保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指除行政运行等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指城乡社区道路清热、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务管理(项):指航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除公路中下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5.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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