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档案史志、信息调研、督查督办、目标绩效、保密机要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协、人民武装等工作。承担工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承担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人大、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两企三新”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指导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事务。负责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群众素质教育。负责志愿服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工作;落实城乡基层治理,指导村务监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统计等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非公经济、科技创新、商贸物流、经济合作、旅游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大数据信息化、以工代赈等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村(社区)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城市发展规划、研究和管理服务;负责供销合作工作;负责重大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做好项目保障和协调;协助行政区域内征地拆迁等工作;协调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燃气、化工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和经济发展综合要素保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
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调镇政府履行的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牵头制定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机制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县直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场镇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负责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直接管理的场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护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镇容镇貌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整治;按权限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政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反电信诈骗、禁毒、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数字化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水旱灾害防御、消防、燃气、化工等安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政和国资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财务审计、内部稽核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督促村(社区)财务公开,代理村级会计核算;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洛表镇设下列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一)珙县洛表镇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挂珙县洛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珙县洛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日常咨询、受理、办理、回复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与运行保障,指导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属、信访接待、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劳动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开发工作;负责统筹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典型宣传、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农民工返乡交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负责营商环境相关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珙县洛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三农”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牵头落实大农业板块(含农业、林业竹业、水利、畜牧水产等)及乡村振兴事务工作;负责拟制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并抓好落实;负责农业、林业竹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水产等基层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疫情的防治防控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和林地、林木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质量安全、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农村宅基地、农村设施农业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经营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等有关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工作;负责城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权属调查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事务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种畜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开发引进、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珙县洛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正股级)
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基本民生保障和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民政、村务公开、敬老院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管理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乡村旅游文化的培植及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挖掘等工作;负责旅游业的对外宣传、推广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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