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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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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政府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公安局、县道安办、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协助分管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珙县中队等单位。

李文举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政府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公安局、县道安办、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协助分管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珙县中队等单位。

个人简历

李文举,男,汉族,生于1969年1月,四川省长宁县人,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

1988.12—1993.03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试用期民警

1993.03—1995.03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科员

1995.03—1996.07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

1996.07—2000.12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2000.12—2004.02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副主任科员)

2004.02—2005.12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

2005.12—2007.02    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7.02—2010.12    长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其间:2007.02—2007.12兼任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2010.12—2016.09    兴文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09—2016.10    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政法委副书记,兴文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政委

2016.10—2016.12    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政法委副书记,兴文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政委、督察长

2016.12—2017.01    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兴文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政委、督察长

2017.01—2020.08    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兴文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0.08—2020.11   兴文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兴文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0.11—2021.03   宜宾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四级高级警长

2021.03—2022.07   宜宾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政委、三级高级警长

2022.07—2022.07   宜宾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政委、三级高级警长。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珙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提名人选

    2022.07—           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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