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珙县统计局
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府发〔2023〕2号)、《珙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珙府发〔2023〕2 号)要求,珙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珙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近两年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成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2023年全县重点工作,成立了由31个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均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直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乡镇、各部门配合密切、通力协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联动机制。县、乡两级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全面落实,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全县376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珙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珙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统筹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镇域经济发展,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启航和加快建设绿色转型和美幸福珙县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先后印发了《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珙经普组发〔2023〕1号)、《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的通知》(珙经普办发〔2023〕19号)等文件,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珙县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抓住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认真执行普查方案,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坚持“即报即审”,及时消除差错,进行监测分析,开展数据检查与核查,逐级做好审核验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普办组织专班人员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对所有乡镇开展了多次全覆盖调研督导,对全县普查登记的二、三产法人单位和个体户随机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普查登记结束后,按照《四川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县经普办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3个普查小区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珙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珙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数据全面反映了五年来珙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珙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87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5.6%,从业人员55472人,减少2.0%;个体经营户34524个,从业人员764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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