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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6 来源: 珙县统计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12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概况8条、文件4条、动态88条(其中:工作动态68条、统计数据19条、公示公告1条)、其他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头抓,各股室责任人联合做好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政府信息管理员,切实负起责任;完善各项保密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以制度为保障,强化用权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管理。主管领导对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公开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解读实效性仍需增强;三是政务公开创新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形式,依法依规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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