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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6 来源: 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珙府办函〔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面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报告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本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4319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一)主动公开

我局对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11日至12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5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53条、概况类信息5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专人办理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发布前必须经局领导审查同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使用统一信息公开平台,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使用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避免信息重复交叉;二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公开信息扩展分类识别准确,公开信息与所属类别吻合;三是规范信息检索设置,主题词、服务对象、领域等精准填写,促进信息高效使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将工作员、分管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严格奖惩;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科室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局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我局无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上半年信息公开工作滞后。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落实后,下半年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明显提高。

二是发生部分公开信息存在内容错误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及时修改,并规范了信息审查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准确度。

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查漏补缺,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积极展开沟通对话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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