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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泉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1-17 来源: 珙县珙泉镇 【字体:  

2022年,珙泉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2〕—354)要求,特向社会公开珙泉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办公室、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珙泉镇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进一步推进珙泉镇各项工作和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20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91条,部门文件76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30条,领导简介及分工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珙泉镇未收到公众向我镇提出的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珙泉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日常管理,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了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公开信息发布渠道、联系电话等信息,积极接受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标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三是对公开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领会《条例》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学习;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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