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于后。全文严格对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珙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78号)等文件要求,在全面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报告6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本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4319200。现将2020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珙县人民政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狠抓落实。按要求更新、补充公开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流程,深化公开内容,同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公告公示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2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加大对政务信息的过滤、审核工作,丰富政务信息内容,将珙县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主要内容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信息的内容,我局通过珙县人民政府外网主动及时地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我局通过珙县融媒体及时发布县综合执法局工作动态资讯。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无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上还需加强。个别部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工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对于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具体详细。
2.业务能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较强,目前我局工作人员未经过专业系统培训,业务技能和经验不足,需进一步学习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认识。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
3.认真学习,夯实基础。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条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准确理解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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