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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1 来源: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于后。全文严格对照《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珙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67号,电话:0831-4011190)。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落实制度。2020年,我局根据《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按要求更新、补充公开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公开方式。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我局通过两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各股室和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二是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20年,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交换函》35条,工作动态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明确了我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加大对政务信息的过滤、审核工作,丰富政务信息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信息的内容,我局在大厅各窗口设立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府信息发布专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珙县融媒体及时发布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工作动态资讯。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各股室负责人。对我局所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版块落实了专人负责,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仅公开了动态信息和市场主体交换函,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报送人员对业务能力和经验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除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外,加强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三是落实责任,及时下发文件,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掌握《条例》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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