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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1 来源: 珙县财政局 【字体: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珙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14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20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6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91条,预决算信息 6条,其他信息1条;收到咨询投诉类信息1条,已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法规公文及解读、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应急管理、统计数据、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公选公招、财政管理等内容,及时发布工作开展和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三是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确保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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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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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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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2.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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