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除规章对外公开总数量、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两个项目外,其他项目统计时限均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将通过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xian.gov.cn) 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电话:0831—401283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6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81条,文件解读信息279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376条,数据统计信息15条,会议信息114条,人事信息14条,公示公告信息89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应急管理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2条,其他信息2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依据新的《条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按照制度要求在信息印发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697条,访问量达67.56万次;加强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建设,将办事服务栏目整体外链到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到办事服务更加专业、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关于做好珙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珙府办函〔2020〕78号),分解落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公开要素,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依据,并将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单位工作人员以兼职身份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二是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数量不足,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提高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重点热点信息公开,力求各项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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