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罗镇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4条,其他信息156条。内容涵盖了机构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型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教育、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通过“党务、政务、村务”点题重点公开了我镇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各项议议定的主要事项,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等方面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单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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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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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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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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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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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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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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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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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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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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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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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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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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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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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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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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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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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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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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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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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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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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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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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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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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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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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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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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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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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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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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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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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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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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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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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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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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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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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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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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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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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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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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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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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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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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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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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的收集程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内容相对较单一。信息大部分仅由办公室撰写,相关业务办公室报道较少成信息。
2.对《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不能清楚把握哪些信息可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信息依法不能公开,对本镇生成的各类信息的分类标准较为模糊,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
3.宣传引导不足。社会舆论氛围欠缺,村社干部、基层百姓没有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对政府工作的主题方向、工作动态了解不足,出现理解误差,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工作的开展不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确保对各类政府信息有明确的科学分类意识,保证及时对信息的更新。
2.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争取资金的投入,确保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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