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珙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珙府办函〔2019〕88号)要求,县供销社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如下,请予审阅。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定熟悉业务、熟悉电脑的同志负责县供销社政府信息的统一公开报送。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开展,我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信息审核管理工作,任何以县供销社名义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阅,经批准后才可以公开或报送有关部门。二是积极鼓励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及时报送最新信息,宣传介绍供销社综合改革、双线运行情况和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成效。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9年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商品购进2.88875亿元(其中农副产品2.43835亿元),商品销售3.29597亿元(其中:农资销售1625万元,烟花爆竹销售1410万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1个。
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了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信息4条、安全生产工作信息19条、食品安全信息6条、抗震救灾信息12条,重要政策性文件15条,其余信息63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目前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概括信息。重点公开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2.政策文件。重点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双线运行机制方面,公开我社一年来的改革举措、成果、为农提供的服务等。
3.法规公文。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4.工作动态。重点是我社在综合改革、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脱贫攻坚领域及抗震救灾、安全生产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要求,不折不扣为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为贫困村创建集体经济等内容和中的部署、检查、落实、总结等内容。2019年完成综合改革的所有工作任务;我社对口帮扶火石村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退出贫困村序列。元旦春节期间“走基层送温暖﹒铭党恩迎新春”活动。我社购买价值1万元的物资看望火石村贫困户,省供销社为洛亥镇贫困户捐赠棉被495床。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9家,遍及全县所有乡镇。
5.机构职能。重点是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珙县供销社),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
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②研究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③在县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④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了解、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和信息交流,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⑥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⑦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⑧行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审核和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作情况的考核权。
⑨行使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等的行业经营服务职能。
⑩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法规规章。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四)公开形式
珙县人民政府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无 | 无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不予 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七)总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
(三)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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