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玉和苗族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主要通过珙县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1-4219169,电子邮箱:454770910@qq.com。)
一、概述
(一)健全领导机构。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落实专门工作员定期公开政府各类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我乡按照要求,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府制定的各项制度。二是结合本乡实际,制订相关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保密审查程序、保密审查办法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落实配套措施。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开和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和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措施。
(四)提升公开质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级相关工作培训,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对话交流主动学习,发现自身不足,提升信息收集、撰稿、宣传等质量。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2018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公开内容主要有:政策文件123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工作动态8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自查,我乡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经自查,我乡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经自查,我乡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范围单一化、信息公开渠道不广等。今后我乡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围绕全乡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热点政务专题,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疑惑工作。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核、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鼓励本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