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珙县畜牧水产局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队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督查督办,并落实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二)是召开了专门会议,落实了任务要求。召开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对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信息梳理填报业务进行了专门培训。
(三)是出台了专门文件,完善了工作制度。本着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加大了监督力度,强化了目标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绩效监督范围,实行过程监督与年终考评挂钩。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畜牧工作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形式,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法规公文类70条、工作动态类85 条。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面向企业、面向公民服好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市和县有关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单位信息来源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实施办法》,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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