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1月27日8:00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按照《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1月27日8:00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宜宾市于11月26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1月27日8时起执行珙县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一厂一策”等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各乡镇、部门务必加强管控,按要求抓好大气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帮扶指导力度,严防“一刀切”。

 

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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