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谨防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提供有偿代办排污登记服务诈骗的通告

近日,我局收到县内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反映,有人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主动电话联系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排污许可有关业务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销产品,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此类经营性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情况,请仔细甄别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三、如果发现此类行为,可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0831-5895056)或公安机关(0831-110)进行举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冒充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以虚假的排污许可登记服务骗取钱财,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若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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