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 题: | 关于《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解读 | ||
|---|---|---|---|
| 解读机构: | 珙县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 信息来源: | 珙县生态环境局 | 主题词: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一、起草背景
为提高区域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修订发布《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二、起草依据
起草依据主要有:《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三、制定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作为《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起草单位,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收集、汇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作为起草依据。
二是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将相关数据、建议等作为完善《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的支撑。
三是印发文件的方式,征集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乡镇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充分研究、逐一分析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初稿。同时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最终,《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于2025年3月17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组成部分
《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包含十个章节,一个附件,章节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会商与评估、重污染天气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信息发布、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奖惩、附则、名称术语解释。
(二)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保持《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总体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调整和工作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降低了预警启动标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将发布预警信息的时间从预警实施前24小时提早到48小时及以上。
二是增加了应急豁免措施,能源保供企业、承担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应急抢修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等,可纳入豁免清单。
三是增加货运车辆绕行措施,坚持珙县(高速公路珙县站)远端绕行;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V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城市建成区内停止使用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是突出部门协同,进一步厘清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修订了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内容,提出更为精准科学的管控措施。
五、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5年3月17日起施行,2022年1月11日印发的《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珙府办发〔2022〕5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人信息
解读单位: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
解读股室:水气股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曹珑腾,0831-43194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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