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 题: | 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珙县成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7698 | 成文日期: | 2025-11-30 |
| 文 号: | 珙府通〔2025〕64号 | 发布机构: | 珙县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1-30 | ||
为提升公共服务,盘活闲置资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珙县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1月20日对位于珙县巡场镇白家村五社的四川省珙县成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及地面构建筑物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珙房征决字〔2025〕3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四川省珙县成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珙县巡场镇白家村五社的土地及地面构建筑物。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珙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三、签约期限
2025年12月30日前
四、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四川省珙县成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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