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 题: |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6216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
| 文 号: | 珙府办发〔2025〕4号 | 发布机构: |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未按要求履行完整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三、各承办单位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对决策全过程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全过程记录可查。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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