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立珙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会议纪要

发表时间:2008-7-29 16:28:53 文章来源: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623,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陶学周,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李雪洁,副县长罗国书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珙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关事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人民银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珙县作为市政府确定的全市唯一的金融生态县,各类金融机构健全,资金存量较大,金融业务辐射能力较强。建立金融工作办公室,有利于加强政府对金融行业的组织领导,促进珙县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建设宜宾南部经济金融中心。

会议决定,成立珙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办),确定为政府非常设临时机构,挂靠在县政府办,人员从县级机关选调。金融办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设两名副主任,一名为专职副主任,该人选在县级部门内选拔年富力强、具有金融管理相关知识、协调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一名由县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另在县级机关选调两名行政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到金融办工作。办公地点由县人民银行协调落实。

会议议定,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分析珙县经济金融形势,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发展、风险防范、银企合作等工作;组织落实县政府对金融单位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同时,负责联系各类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参与策划、指导、规范珙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支持促进金融改革;组织协调政、银、企项目融资推荐、洽谈工作。

会议决定,尽快成立珙县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尽早履行职责。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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