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城镇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珙县城镇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0〕44号)的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珙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ongxi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珙县城镇管理局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芙蓉大道142号;邮编:644500;联系电话:0831-4011479)。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组织宣传培训
  利用知识讲座、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并安排专人参加《条例》的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完善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综合股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并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在深入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修定了《珙县城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珙县城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珙县城镇管理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
  (四)落实监督评议机制
  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股室目标年度考核,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与其他政府工作的社会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概况类1条,占1.5%;计划总结类14条,占20.58%;工作动态类52条,占76.47%;人事信息类1条,占1.5%。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3.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我局政务活动和各项议议定的主要事项,我局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等方面情况。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
  5.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我局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截止目前,城管局共在珙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政府信息348条。
  2.行政审批中心。
  在行政审批中心的办事窗口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3.政务公开栏。
  我局开展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为公众了解政务信息提供便利。2010年共接收10多个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82件,接待公众查阅912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过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的数量上、方式上和全面性上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增强设施设备配备,强化具体人员的责任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4.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