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把住“四个关口”确保信访工作落实

发表时间:2008-7-24 11:56:49 文章来源:珙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阅读次数:

 

 

珙县纪委、监察局切实把住“四个关口”,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接待关”。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建立“一张笑脸相迎,一条凳子相让,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送行”的接待制度,营造一种热情、坦诚、信任的谈话氛围,既利于来访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利于深入掌握情况,为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基础。

二是把好“阅批关”。所有信访件一律经信访室登记后,送主管或主要领导签批,按照“分组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具体落实。凡转交基层有明确办理要求和要求当事人说明情况的,必须报告结果或回音,并在“交办函”中明确时间要求。

三是把好“调查关”。信访件交办后,明确专人定期催办和跟踪督办,随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在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消除障碍,排扰解难,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把好“办结关”。对信访件的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交办基层的信访办结后,均进行认真审查和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回重新调查补证;对调查不实,应澄清事实的,及时澄清;对错误轻微的,由组织对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构成违纪的,立案调查;对署名举报,及时回复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