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村务、政务和财务公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珙县纪委监察局认真抓好“四查”,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管。
一是抓好自查。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收支两条线列出财务清单,写出书面报告由支书、主任签字后交镇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审核,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是抓好抽查。成立村级村务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乡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财政、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通过走访群众,听取村主要领导汇报,查看明细帐等对各村(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是抓好督查。由纪委牵头,财政、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困难帮扶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情况进行纠正,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是抓好调查。对在检查中贪污、侵占、挪用,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深挖根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警示和教育其他人员。
目前,全县17个乡镇200多个村、社区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还将对学校收费、集资款清退等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