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效能建设  优化政务服务

发表时间:2008-7-24 11:51:46 文章来源:珙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为打造务实高效的服务型党政机关,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竞争力,珙县把2008年作为“政务环境年”,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活动,旨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笔者作了一些实践探索。

一、找“准”问题,把握关键,对症下药

加强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首要是找准我县目前在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存在的症结和问题,号准脉下猛药。

一是加快改革创新,切实解决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尽最大限度削减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明确程序、时限和责任。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避免过多过滥,力求“数量少、质量高、效果好”。树立立说立行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能办的事快办,能办成的事办好;提倡在最短的时间内花最小的成本,完成最大的工作量,取得最大的工作成效。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着力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规范性行政措施,压缩行政自由裁量的空间,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照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强化执法力度,保证执法效果,加强执法力量整合。

三是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解决大局观念不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政治、经济和群众纪律,与上级组织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决策政令,不允许打折扣,确保政令畅通。增强配合协调,主动加强沟通。从全局着眼,积极换位思考,条块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机构之间都要做到目标同向、措施配套、步调一致。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抓落实不力的问题。“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加强效能建设,目的是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体现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落实上,否则措施再多,制度再多,强调再多,那也只是形式。在目标的制订和考核要与组织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力争又好又快效果,使考核更具科学性、更具指导性,使效能建设成为每一个干部的自觉行为,使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成为每一个干部的自觉意识,使求真务实成为机关的基本作风。

二、强“抓”促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须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关键是领导决心大不大,手段硬不硬,处理果断与否,愿不愿动真格。领导干部一定要敢抓敢管,对那些办事拖拉、工作不落实的人和事,要敢于批评,敢于碰硬,敢于处理,做到矛盾不上交、困难不绕道、责任不推诿,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严格领导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切实可行、协调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岗位责任和任务细化、量化到单位、人头;健全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制定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上新台阶。
三是健全宣传机制。新闻舆论单位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宣传一批机关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曝光反面典型,通报批评,警示教育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扩大效能建设的影响力。三、务“实”求效,加强监督,逗硬考评

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在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手中,效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们的工作满意程度。这就要求我们应始终把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机关效能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作为政务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谋突破、抓落实、求实效。

一是强化绩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是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再管理,监督再监督”的重要载体,是提高机关行政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因地制宜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对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十分重要。考评办法要体现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坚持组织考核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把考核结果同奖罚措施结合起来,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机关效能监督。聘请效能监督员逐步形成社会监督网络。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勒令限期整改,限期内不能纠正的,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告诫。充分发挥机关效能投诉受理中心作用,全面受理机关效能问题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建立机关效能建设新闻发布会制度,组织新闻单位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典型的违法违纪投诉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是跟踪监督重大事项。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实行工作落实督查制,对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公开公示。由督查机构牵头,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结果。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受到两次通报批评的,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效能告诫,并限期完成,仍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四是敢于动真碰硬。如果不能真正对事对人,不敢于正视问题,搞一阵风,不动真格,不痛不痒,机关效能建设就很难抓到位,抓出实效。对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那些多年积累下来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负责地一桩一桩地解决好,效能建设才不是一句空话。

抓效能建设,关键在于真抓、长抓、实抓,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 ,等于没抓。抓实就需要加强思想教育;抓实就需要解决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推进依法行政;抓实就需要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抓实就需要讲究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创新,充分吸纳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诚心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效能建设才能取得实效。(翁毅)